不听交警指挥不避让鸣笛救护车 一货车司机加速抢道被处罚
东方网采访人员李欢7月24日报道:日前 , 一辆货车与正鸣笛行驶过的救护车抢行 , 将救护车逼停在路口 , 最终被交警依法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 。
7月16日 , G60高速出口附近的路口 , 一辆120急救车鸣笛欲驶过该路口 , 现场执勤民警陈忠伟遂示意交叉车辆停车避让救护车 。 正在此时 , 一辆白色货车对于现场民警的指挥视而不见 , 反而加速冲过该路口扬长而去 , 将救护车“逼停”在路口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 , 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 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 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
通过查询 , 民警找到了驾驶货车当事司机张某 , 并依法对其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
张某当即表示 , 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对于自己抢时间不避让救护车的行为感到后悔 。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 为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 , 给救援赢得宝贵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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