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的公务员,在服务期内,单位可以变更招考的岗位吗?

新入职的公务员,在服务期内,单位可以变更招考的岗位吗?

----新入职的公务员 , 在服务期内 , 单位可以变更招考的岗位吗?//----[ http://www.caoding.cn]

第一个阶段 , 是一年的试用期期间 。

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 , 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 2011年5月 , 中组部人社部发布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 对招录单位做出了约束性的规定 。

新录用公务员 , 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 , 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 一年或者延期录用的都属于新录用公务员 。

招录机关对于新录用公务员 , 要尽心尽力的培养 , 工作、生活、教育、培训各方面都要进行安排 。

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 , 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 , 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 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 , 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 ,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 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 , 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

其中 , 第25条规定 ,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 , 一般不调整岗位 , 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 , 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

但实际工作中 , 单位一般会根据内部人事安排 , 调整到急需要人员的岗位 , 不一定按照招录方案安排到原来的科室岗位 。 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 作为新入职公务员不要介意 , 正好多一个岗位知识 , 又处于试用期 , 一定要服从组织安排 。

第二个阶段 , 公务员的服务期内的后四年 。

单位是否可以调整工作人员岗位 , 法律没有明确固定 , 只是原则性的规定不能混编混岗 。 但一般不会安排公务员到事业单位去混岗 。 因为机关行政编制相对缺乏 , 大量出现的是下属事业单位借用到机关使用 。 多年来基层党政机关由于行政编制缺乏 , 借用了下属行政和事业人员 , 还聘用了不少劳务派遣人员 , 混编混岗情况比较普遍 , 组织、人事、编制部门也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手段 。

总的来看 , 公务员要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 即使把你调到非招录岗位 , 你去举报 , 上级也无从解决 , 只会加速孤立你自己 , 切莫感情用事 。 确实有困难 , 可以通过部门负责人协调反映 。 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现实选择 , 服从安排 , 都有利于自己今后的工作开展、个人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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