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薄公堂拒养父母者,听听河南省灵宝市法院书记员的庭审感言

文/张沛烨

亲爱的当事人:

你们好!我是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一名书记员 , 这是我在法院工作的第954天 ,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写这样一封信 , 来告诉你们什么是“百善孝为先” 。

尊崇孝道可谓顺应人、社会、国家、天地万物之心 。 中国诸子百家思想虽各异 , 但无不注重孝道 , 吕不韦在《吕氏春秋?孝行览》中说:“务本莫贵忠于孝 。 人主孝 , 则名章荣 , 下服听 , 天下誉;人臣孝 , 则事君忠 , 处官廉 , 临难死;士民孝 , 则耕耘疾 , 守战固 , 不罢北 。 夫孝 , 三皇五帝之本务 , 而万事之记也 。 夫执一术而百善至 , 百邪去 , 天下从者 , 其惟孝也!”连用六个“孝”字 , 阐述了孝是做人的根本 , 今天你们之所以能发展到被父母起诉的地步 , 我认为你们还没有认识到孝的意义 , 生活中确实没有比孝更为重要 。

对薄公堂拒养父母者,听听河南省灵宝市法院书记员的庭审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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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时他们没有管我 , 我现在也不该管他们”“他们从小就偏心 , 现在我不管”“其他的兄弟姐妹怎么管 , 我就怎么管 , 他们不管 , 我也不管……”每当我在庭审中听到你们这些话、拿出这些看似堂而皇之的理由时 , 都气的手痒痒 , 我就想问问你们 , 是谁怀胎十月将你养成七尺男儿?你是否还记得儿时的点点滴滴?无私付出几十年 , 难道是为了在他老年昏花的年纪和你对簿公堂?他们对你的付出难道你都忘了吗?我们都是搭乘人生巴士的旅客 , 谁又能知道谁将在哪一站下车呢?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不好吗?国家、社会对老人的保障日益完善 , 他们需要的什么 , 难道你没我们清楚吗?

家庭都会有矛盾 , 产生矛盾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 。 我们总想着心平气和、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和父母好好谈 , 可有些时候一旦错过想要倾诉的时间点 , 就难以敞开心扉 。 问题被“束之高阁”不代表它消失了 , 反而在不断地积累 。 彼此的关系就像被蚁虫啃食的堤坝 , 不知不觉就到了土崩瓦解的那天 。 我们与老人之间可能存在代沟 , 但只要用心交流 , 求同存异 , 多点感恩与奉献牺牲 , 就不至于与自己的父母双亲对薄公堂 。 我们只有打开心底的“防盗墙” , 化解心底的怨恨 , 才能解决矛盾啊 。 你们亲人之间难道真的存在无法化解的深仇大恨吗?

你们可曾知道 , 不赡养父母 , 不仅不符合人伦道德 , 国法也难容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 , 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 ,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从中 , 请对号入座 , 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 , 尽到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吧!

人生有三件事不能等待:孝老、行善、健身 。 孝老是最重要最迫切的事 。 生命不易 , 不被事情困住 , 不陷在事情里 , 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做人智慧 。 珍惜自己有父母陪伴的日子 , 学会与父母和解 , 你一定会豁然开朗 , 进入一个更高的人生境界 。 更要明白的是 , 现在的你是未来孩子的“标本”与榜样 , 你现在如何对待父母 , 你的孩子都看在眼里 , 将来可能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你 。

请战胜自己的狭隘 , 培养大海一样宽阔的胸怀 , 用知足和感恩之心去善待自己的父母吧!“树欲静而风不止 , 子欲养而亲不待” , 莫等有一天父母离开了这个世界 , 你才痛悔、难受、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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