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职人员将何去何从?( 二 )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机构编制法》颁布实施后 , 不允许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 , 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 要求将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经营 , 推向社会 , 因此 ,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 , 不再成立和使用 。
而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 , 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 领取经济补偿后 , 自主择业 , 或者随企改制 , 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
3、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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