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付定金房东消失 房子被拍卖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付了5万的定金 房东消失了 住了6年的房子 却被拍卖了)

  

老夫妇付定金房东消失 房子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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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老先生夫妇住了6年的房屋

  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贴在门上的公告 , 88岁的李老先生和84岁的老伴必须在7月10日前搬离住了近6年的成都双流区雅居乐花园一期一室一厅的房子 。 子女向法院申请了延期执行 , 但在讨论此事时被老人听到 , 当晚就犯病住院了 。

  原来 , 2012年 , 李老先生夫妇看上雅居乐花园的这套房子 , 交给房东5万元定金 , 说好过两天就办过户 , 哪知房东就此消失 , 再也没有出现 。 因为已经交付了钥匙 , 李老先生便将房子装修一新 , 住了进去 。 谁知道 , 今年6月 , 门上贴了一张公告 , 告知该套房已被依法拍卖 , 将强制执行 。

  住了6年的房突然贴上法院公告: 此房已被拍卖过户 , 限期迁出

  第一个发现房门上贴有法院公告的 , 是小区保安 。 李老先生的儿子李先生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今年年初 , 父母因年龄大了总生病 , 子女为了方便照顾 , 在城区另租了一套房子 。 6月初 , 雅乐居花园的物业人员打来电话 , 告知门上贴有法院公告 。 公告称 , 经西昌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已经将被执行人许某名下的雅乐居花园一期的房产依法拍卖 , 且已过户 。 要求该套房子的现居住人李老先生夫妇于7月10日前迁出 , 逾期不迁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落款时间为6月3日 。

  李先生说 , 2012年年底 , 因老人不愿与子女同住 , 就自己掏钱在儿女都居住的雅乐居花园25栋 , 买了一套面积约60平米的房子 , 当时售价23.8万元 。 但就在签了合同、交付5万定金后 , 房东突然“消失” 。 联系不上房东 , 手里又有钥匙 , 中介就让他们直接搬进去 , 所以这一住就是快6年 。

  看到法院的公告后 , 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瞒着老人 , 但家人在讨论此事时 , 不小心被父亲听见 , 当晚血压就升高了 , 第二天凌晨5点多被送到医院 。

  买房交完定金房东消失

  签合同前一天房屋就被冻结

  李先生透露 , 父母买房 , 是在签完合同、交完定金后才告诉家里人的 。 事后他们才知道 , 老人是通过小区楼下的中原地产中介门店登记的 , 过了几天 , 中介就通知他们 , 说有一套房子在出售 , 老人去看了 , 觉得很合适 。

  2012年12月19日 , 在中介门店 , 两位老人见到了房东许某夫妇 , 看过房产证 , 当场签订了房屋转让合约 , 并交给房东5万元定金 。 “之前说1万元定金 , 不同意 , 一定要5万 , 老人从家里拿了钱去的 。 ”李先生说 。

  合同签订后 , 许某表示过两天就办过户 , 并且将钥匙交了出来 。 李老先生夫妇等了几天没接到电话 , 就去问中介 , 中介说 , 可能有事耽误了 , 钥匙都拿到手了 , 搬进去住就是 。 哪知道等了两个月 , 中介门店也突然关了门 。

  无奈之下 , 2013年李老先生夫妇花了4万多元 , 将房子装修一新 , 便搬进去住了 。

  李先生说 , 事后他们才知道 , 按照合同约定 , 房东应该将房产证等证件交由中介保管 , 但在签完合同后一两天 , 房东借故又将证件拿走了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房东许某给老人写的定金收据 , 是写在一张巴掌大小的横格纸上的 , 且只有签字没有盖章或按手印 。

  事实上 , 签订合同的前一天 , 这套房子就被法院冻结了 。 李先生出示了一份西昌法院发给双流县(现双流区)房管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 表明许某因为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对其位于成都雅居乐花园的一处房产予以查封、扣押 , 停止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 落款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 , 正是李老先生与许某签订合同的前一天 。 按照程序 , 西昌市人民法院拍卖房产前 , 应该对房屋进行拍照、查证 , 当时是否通知到李老先生?李先生称 , 因老人不识字 , 可能将此前的通知都当做水电催缴单了 。

  2012年售价为23.8万的房子 , 如今被拍卖了58万元 。 李先生表示 , 老人对住了六七年的养老房就这样被卖了十分气愤 。 “房子被冻结了还卖给我们 , 中介应该有责任 。 ”李先生觉得中介应该在出售房子时查清情况 , 中介没有尽到职责 , 是有过错的 。

  中介回应:

  没收到一分钱中介费 , 交易也没完成

  采访人员又联系到负责李老先生房屋买卖的中原地产成都公司 , 公司市场推广部的李女士表示 , 当时的情况是由于卖家失联 , 所以导致交易中断 , 本应付给中介的5000元中介费买家也没支付 。 2013年1月 , 中原地产查到该房屋已被法院查封 , 但仍旧联系不上房主 。 “房主找不到 , 他们也住在里面 , 这个事情就一直这样僵持着 。 ”李女士说公司将此事一直跟踪联系到了2015年 。

  为何房屋在前一天被查封 , 后一天仍旧卖给李老先生?李女士回应称:“西昌法院18日发出的查封函到达成都是需要时间的 , 我们这边在交易前查清了房屋的情况 , 当时是没有问题的 。 ”

  合同签订后 , 为何卖方又能拿走房产证?李女士说 , 由于事情发生很久了 , 当时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 , 具体的操作情况自己也不是很了解 。

  最后李女士还表示 , 李先生7月初曾到公司 , 要求中介方赔偿他们的损失 。 公司认为这个要求不合情理 , 他们没有收取一分钱中介费 , 造成交易中止的原因也不在他们 , 中介方是没有责任的 。

  律师说法

  中介尽责则无责

  建议起诉出售方

  成都蓉信律师事务所陈小虎认为 , 如果中介已经尽到了前期的审查义务 , 在交易的时候不存在权利瑕疵的话 , 中介是没有责任的 。 这种情况 , 李先生可以选择起诉(房东)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 且要求出售方承担相关的损失 。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中介只是提供中介经纪服务 , 也就是房屋中介给买方提供相应的房源 , 并且对房子进行查看 , 协助双方去签订相应的买卖协定 。 该事件中房屋中介已经履行了相关的义务 , 交易中断的原因是卖方失踪 , 因此买方应当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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