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永久逐出市场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采访人员安蓓)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失信行为 , 会采取十分严厉的惩戒措施 , 在一定时限内实施行业和市场禁入 , 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场 。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1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 。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 。 失信代价过低、惩罚过轻、传播少是目前失信问题高发、频发、复发的重要原因 。 连维良说 。

  连维良介绍说 , 要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 ,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失信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 , 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 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 具体办法正在组织制定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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