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超时加班,学生工离职却拿不到工资

  羊城晚报讯 采访人员唐波、实习生李玲枝报道:刚刚进入暑期 , 来自广西横县的小谢(化名)已经在东莞东坑一家企业做了20天的暑期工 。 由于不堪严重的超时加班 , 小谢决定“离职” , 却被工头告知 , 无法按约支付工资 。 同小谢一样在该厂打工的还有近百名学生 。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入调查发现 , 这些学生工中 , 有7名不满16周岁 。 截至采访人员发稿时 , 大多学生工得到了合理安置 , 涉事企业已经被责令停工 , 并按照法定标准给学生们结清工资 。

  不满超时加班而“离职”

  昨日上午11时许 , 东莞东坑镇勤达工业园一家小宾馆内 , 小谢和小黄谈起自己的打工经历 , 一脸迷惑 。 小谢是广西南宁横县某中学的一名初二在校生 , 想利用暑假出来打工 。 6月中旬 , 她通过朋友圈内的招聘信息 , 联系上了“莫老师” , 在这位莫姓男子的带领下 , 跟广州一家名为“蓝达”的劳务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 。

  “协议中签订是8元一个小时 , 必须做到8月25日 , 否则就只能以6元一个小时结算 。 ”小谢告诉采访人员 , 自己今年还不满16周岁 , 按照国家规定 , 未满16周岁 , 用工企业不得接收 。 但那名“莫老师”告诉她 , 完全不用担心 , 有办法让她成功进去 。

  6月27日 , 小黄跟着“莫老师”一起 , 来到位于东坑的东莞市烨隆礼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烨隆公司”)报到了 。 “工厂没有给我们签订任何协议 , 只是发放了一张工牌 。 ”让小黄不解的是 , 自己工牌上的名字竟然变成了陈某某 , 相片也完全不是自己 。 后来她才知道 , 是“莫老师”用了假身份证 , 将自己成功送入了企业 。

  “太辛苦了!常常超时加班!”两名女孩说 , 她们被安排在一线车间 , 主要工作是做礼品小手工 , 先前承诺每天上班8小时 , 但没想到后来经常是全天10—12小时工作 。 “这么热的天 , 车间又极其闷热 , 所以‘离职’了 。 ”

  企业未按法定标准计酬

  据介绍 , 因不满超时加班等现象 , 不少暑期学生工都提出“离职” , 并于前天开始陆续从工厂撤离 。 “当时 , 莫老师把我们安排到附近的一些宾馆 , 并打算送我们回去 , 但工资却迟迟没有结算 。 ”

  采访中 , 烨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文先生告诉采访人员 , 企业确实没有跟学生签订用工协议 , 但先前已经达成了口头协议 , 以每小时9元的标准 , 为学生们支付工资 。 “现在招工很困难 , 我们做礼品这个行业到了暑假都是旺季 , 所以不得不招用学生工 。 ”

  文先生表示 , 企业确实没有逐一核查学生们的信息 , 存在失察的责任 。 至于薪酬标准 , 东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相关负责人陈钧和当场表示 , 按照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 每小时的酬劳至少要达到9.8元 , 企业在这方面显然是违规的 。

  劳动部门:已下达 “限期改正指令书”

  来自东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的通报显示 , 烨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红飞 。 根据举报内容 , 18日 , 执法人员对烨隆公司及负责人进行了调查 。 烨隆公司目前共有129名员工 , 其中正式员工34名、公司自招学生工28名、另有67名学生工经过一名工头莫某(广西桂平人)介绍进入烨隆公司工作 。

  经过监察员初步核查员工身份信息 , 发现有7名学生工年龄不满16周岁 。 目前 , 执法人员已经对烨隆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 要求烨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7名学生工 , 按法定标准结清该学生工工资 , 并将学生工送回其户籍所在地交由其父母监管 。 陈钧和还告诉采访人员 , 根据相关规定 ,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 接下来 , 劳动分局监察员将继续跟踪处理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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