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益创投最高资助50万元

  

广州:公益创投最高资助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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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为长者配餐 。 (资料图片) 广州日报全媒体采访人员黎旭阳 摄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秦松 通讯员廖培金)日前 ,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修订印发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称新《办法》) 。 按照新《办法》 ,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资助资金 , 首次明确资助资金用于人员费用支出部分不得超过30% 。

  新《办法》明确 , 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60%且不超过50万元” 。 相较以往 , 新《办法》要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保持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按6:4的最低配比不变 , 但进一步提高了最高资助额度 , 增幅达66% 。

  明确人员费用支出可占3成

  对于往届创投主体反映项目人员费用支出难的问题 , 新《办法》首次明确“资助资金用于人员费用支出部分不得超过30% , 自筹资金不受此限制” 。 这对于初创型的社会组织 , 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 , 将是解决经费紧张、留住人才的一大利好信息 。

  新《办法》中专门增加“绩效评估”专章 , 明确对公益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评估 ,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益创投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 包括评估承办单位、评估项目绩效、评估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满意度和认可度、评出品牌及优秀项目 。

  优秀创投主体享有优先权

  新《办法》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和品牌示范带动作用 , 鼓励社会组织以评促建、以评促优 。 对已建立党组织、3A以上评估等级、“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或上年度创投项目为优秀项目或品牌项目的创投主体 , 明确在同等条件下均可享有优先权 。 同时 , 新《办法》鼓励通过公益创投盘活社会优质资源 , 支持、引导、撬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 , 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 , 赋予同等条件下的资助优先权 。 同时 , 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 , 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资助 , 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 , 三年内不予资助 。

  超1.2亿元资助838个项目

  据悉 , 广州自2014年起连续开展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 累计投入12466万元资助838个涵盖了救助、帮困、为老、助残、青少年服务、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关爱等不同类别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创新性公益服务项目 , 累计开展了社区活动、培训、小组等服务活动超过20000场次 , 配餐、上门照料、心理辅导等个案服务近12300人次 , 直接受益人数近300万人次 。 项目实施过程中 , 撬动社会配套资金超6000万元 , 其中136个创投项目上线联合劝募平台并向社会开展公开劝募 , 超14.1万人次为爱助力 , 筹集善款达1187.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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