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孤儿成年可享五年安置补贴

  昨日 , 广州市民政局在官网上对《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征求意见 , 对广州市内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年满18周岁后的安置进行了明确 。 按照该征求意见稿 , 具备一定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孤儿将进行社会安置 , 并设置5年过渡期 , 期间孤儿每年可享受广州市当年的上年度每名孤儿养育标准总额3倍的补贴 。 另外 , 对于成年后无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将进行集中供养 。

  两种方式安置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

  广州市民政局介绍 , 为保障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的合法权益 , 促进孤儿成年后回归社会 , 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 市民政局修订了《广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 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按照该征求意见稿 , 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的安置包括社会安置和集中供养 。 其中社会安置是指具有一定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孤儿成年后 , 通过租赁住房、购买住房等方式进入社会生活 。 集中供养是指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儿成年后 , 被安置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进行集中供养 。

  其中 , 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市、区民政部门设立的 , 为成年特困人员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等服务的机构 , 包括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精神病院以及其他提供照料安置服务的机构 。

  社会安置设5年过渡期并发补贴

  孤儿成年后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 或租住符合本市出租屋标准的房屋 , 或购买住房的 , 自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 或完成出租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 或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为实现社会安置 。 征求意见稿明确 , 社会安置实行过渡期管理 , 过渡期以缴纳第一笔住房租金或购房首付之日起计算 , 为期5年 。

  对实现社会安置的孤儿 , 政府部门将给予安置补贴 , 补贴标准是实现社会安置当年的上年度本市每名孤儿养育标准总额的3倍 。 不过 , 安置补贴资金将由儿童福利机构管理 。 儿童福利机构负责对安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建立个人安置补贴资金支出台账 , 确保安置补贴专款专用 。 过渡期满后 ,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将剩余的安置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实现社会安置的孤儿个人银行账户 。

  另外 , 社会安置的孤儿将享受多重福利 , 如在过渡期内将按照孤儿标准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 同时 ,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积极协同相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对实现社会安置的孤儿进行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 自其安置后1个月内 ,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将基本情况书面通报其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 共同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并协同社区服务机构帮助其适应社区生活 。

  另外 , 孤儿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 , 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 由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至毕业 。 毕业后 , 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该办法进行社会安置 。

  集中供养

  无生活自理、劳动能力

  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无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 , 无法实现社会安置的 ,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由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

  其中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年满60周岁(含) , 符合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规定的 , 纳入特殊轮候通道 , 优先安置到同级公办养老机构 , 户籍随之迁移 。

  另外 , 孤儿成年后 , 经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患精神疾病(含精神发育迟滞伴行为异常)的 , 经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核准后安置到精神病院 , 户籍随之迁移 。 值得一提的是 , 实现社会安置的孤儿在过渡期内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 仍可由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供养 。

  一次看懂孤儿两种安置方式

  社会安置

  社会安置指具有一定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孤儿成年后 , 通过租赁住房、购买住房等方式进入社会生活 。

  独立生活能力

  1.无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

  2.生活可以自理 , 即无需他人照料能够独立(或借助轮椅等器械)处理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事务;

  3.有独立思考和理解表达能力 。

  社会适应能力

  1.能够独立进行消费、投资等基本经济活动 , 有一定的理财能力;

  2.有基本的社会交往能力 , 能较好地处理人际关系;

  3.有基本的情绪管理能力 , 能够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

  4.有基本的劳动能力 , 通过培训能够选择并从事某种职业;

  5.有基本的安全防范和个人保护能力 , 遇到突发情况时有紧急避险意识 。

  买房、租房后实施过渡期管理

  社会安置实行过渡期管理 , 过渡期以缴纳第一笔住房租金或购房首付之日起计算 , 为期5年 。

  安置补贴

  上年度每名孤儿养育标准的3倍

  对实现社会安置的孤儿 , 政府部门将给予安置补贴 , 补贴标准是实现社会安置当年的上年度本市每名孤儿养育标准总额的3倍 。 儿童福利机构负责对安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采访人员秦松 庄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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