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交警查酒驾竟然抓到一名“警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呀

本网讯 前天 , 泰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含高速公路)集中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 此次夜查行动共查处酒驾38起 , 醉驾5起 。 然而 , 泰兴交警在开展行动的时候 , 竟然抓住了一位“警察”(如下图 , 泰兴交警大队供图) 。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泰州交警查酒驾竟然抓到一名“警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呀

----泰州交警查酒驾竟然抓到一名“警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呀//----[ http://www.caoding.cn]

原来 , 这位“警察”姓徐 , 湖北襄樊人 。 当天 , 他为了担心酒驾被查 , 就自作聪明在厂门口路边小摊买了件警服 , 并自以为穿上警服开车就能逃避检查 。 可这次 ,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 , 正是这件警服引起了交警注意 , 其刚开了100米就遇到虹桥交警中队的民警 , 经测试 , 徐某某呼气酒精含量达26mg/100mL , 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 徐某某经人后悔莫及 。 他说 , 这是他经人介绍来泰州泰兴虹桥镇七圩第一天到当地船厂上班 , 晚上带家人和朋友小聚庆贺答谢 , 期间喝了两瓶啤酒 , 结果就被撞上了 。

为此 , 执勤交警暂扣了其驾驶证 ,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 徐某某将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 , 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 同时 , 其身上的警服也被现场没收 , 因涉嫌非法持有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 将被移送辖区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

《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 。 违反上述规定的 , 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 , 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另公安部门提醒大家:广大群众发现非法制贩、穿着和佩戴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 , 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 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治理 , 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

亲 , 还请转发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