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视频电话“云离婚”引热议 南京早就有先例啦

近日 , 一则娱乐新闻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 当事双方离婚 , 但是男方并没有出席只是通过视频电话 “云离婚” , 这样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采访人员了解到 , 南京法院也曾用类似的方式办理过一起离婚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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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伙卢某和摩洛哥留学生玛丽在中国结婚 , 两人相约一起回摩洛哥开中医馆 , 但是之后玛丽回国就断了联系 , 并删除了卢某的一切联系方式 。 于是 , 卢某诉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 但相隔万里 , 距离开庭时间还有不到两个月 , 仍没有查询到传票送达的消息 。

为了方便当事人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文军尝试通过“微信”开庭:“如果按照正常的涉外送达程序 , 需要1--2年的时间 。 女方也同意通过微信开庭 , 同意离婚 。 我们约定好时间 , 南京这边开庭 , 她把微信打开 , 通过视频查验身份 , 护照、身份证照片进行展示 。 ”

因玛丽不能到庭在开庭笔录上签字 , 法庭开启同步录像固定证据 , 还要求女方提供一份书面说明 , 通过大使馆寄送 。 最终 , 这场历时20个月的跨境诉讼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 陈文军表示 , 这种方式一定要尊重双方意愿:“她在微信里表达了 , 我们进行了录像 , 她通过大使馆认证的意见寄给我们了 , 我们方便当事人诉讼 , 原被告都同意离婚 , 被告也同意愿意配合 , 法官对当事人诚信的判断没问题 。 ”

在传统印象中 , 离婚多是男女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是对簿公堂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 , 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 , 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 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朗宁表示 , 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 , 需要当事人在场 , 上述的这些特殊情况下也必须符合本人意思表达:“通过视频方式是可以的 , 如果要离婚 , 法庭要了解他真实情况 , 感情有没有破裂 , 重要的是不是他的意思表达 , 是不是他本人的意愿 。 实践当中 , 我觉得要有公证 , 确实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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