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崇明酒驾肇事还弃车逃跑 没想到……

  酒后开车属于酒驾 , 酒后挪车或者停车就不算了吗?如果有人存有这样侥幸心理的话 , 崇明警方刚刚发布的这个案例会给出警示!

  7月7日 , 崇明警方抓获2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 。

  7月6日22时30分许 , 长兴派出所接市民黄女士报警称自己停在车位上的车子被别人碰擦了 。 民警赶到现场后 , 黄女士给民警看她用手机拍摄的汽车被碰擦经过的视频 。 视频里一辆黑色轿车尝试停进车位 , 在同伴的多次指挥下 , 最后贴着左侧的白色轿车塞进了车位 , 此时 , 白色轿车右后侧已被刮擦 。

  民警随后了解到 , 当日22时许 , 住在二楼的黄女士被楼下汽车的警报声惊扰 , 她来到阳台 , 看到一辆黑色汽车正要停在她的白色汽车边上的空位上 , 见驾驶员停车有困难 , 说话又含混不清似醉驾 , 为防止自己的车子被刮擦 , 她迅速拿出手机进行录像 。 约4分钟后 , 黄女士的车被刮擦 , 她向对方解决问题时 , 黑色车子上的人没理会她 , 直接把车一锁就走了 。 无奈之下 , 黄女士只能拨打110报警 。

  办案民警接警赶来 , 核查现场后 , 立刻联系了黑色汽车车主王某及其同伴李某 。

  之后通过询问 , 两人承认是酒后停车不慎碰擦到黄女士的车 。 在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时 , 王某不配合检测 , 民警遂将两人带至医院做血液酒精检测 , 检验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 王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51mg/100mL , 李某血液乙醇浓度为229mg/100mL , 他们涉嫌危险驾驶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审理中 。

  警方提示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 依照刑法规定 , 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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