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职五年女职工孕期被辞反遭索赔”案:二审将开庭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李一凡 实习生 李依晨)山东青岛平度市一入职5年女职工孕期遭辞退 , 反被该公司索赔13万元一事 , 有了新进展 。 今日(7月16日)上午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青岛中院和涉事李女士的家属处获知 , 该劳动合同纠纷案 , 将于7月19日在青岛中院二审开庭 。

山东“入职五年女职工孕期被辞反遭索赔”案:二审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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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李女士开出离职手续 。 受访者供图

当事人称怀孕期间遭变相解雇

2013年11月 , 李女士入职青岛麒麟电子公司 。 一直在后勤从事音质检验工作 。 2018年9月10日 , 公司对其调岗至一线 , 生产胶水贴合装配工作 。

平度市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裁定书显示 , 李女士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称2018年9月10日 , 因公司(青岛麒麟电子公司)领导知道她怀孕了 , 公司在未经当事人同意情况下 , 单方面调整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因她不接受岗位调整 ,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 , 不让她进入公司上班 , 进行变相解雇 。

公司方面辩称 , 李女士自2018年9月11日 , 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 , 擅自离职、连续旷工 ,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

该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显示 , 李女士从2018年9月19日起 , 未按公司规定 , 办理书面请假审批手续 , 擅自离职 。

对此 , 李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向新京报采访人员称 , 妻子从2018年9月18日起 , 就进入不了公司 , “妻子的工卡被禁止进入公司” , 是强制不让上班 , 然后以旷工为由 , 进行辞退 。

刘先生还补充称 , 2018年9月11日至14日 , 妻子走的正规请假程序 , “向单位请假 , 必须出示医院的病历及假条 , 医生看其情况开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 这些都是被公司所承认的” , 9月15日至16日 , 是周末 , 正常休息 , 故不存在公司所称的“自9月11日起 , 开始旷工 。 ”

9月17日 , 李女士上班时 , 曾找领导沟通 , 不接受调岗 , “领导说不干要开除 , 并下了指令 , 禁止爱人进入工作场所 , 并下了消极怠工通报 。 ”刘先生说 。

一份盖有平度市公安局泰山路派出所公章的报警记录显示 , 2018年9月18日8时20分 , 李女士曾报警称“青岛麒麟电子公司门卫不让她进厂” 。

解雇同时 , 李女士还被公司索赔13万元 。 该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显示 , “由于李女士本人无故怠工、旷工 , 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 , 扰乱企业生产秩序 , 给公司带来巨额经济损失 。 ”

随后 , 李女士向上述劳动仲裁委 , 提交了产检病历、平度市公安局泰山路派出所报警记录、请假记录等材料 。

此案经劳动仲裁委“调解无效” 。 2018年11月8日 , 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认定 , 青岛麒麟电子公司单方作出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的决定 ,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理由为 , 青岛麒麟电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其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 。 程序违法 , 并驳回了李女士的其他仲裁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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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认定 , 青岛麒麟电子公司单方作出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的决定 ,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理由为“程序违法” 。 受访者供图

山东“入职五年女职工孕期被辞反遭索赔”案:二审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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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 , 劳动合同约定原告的工作岗位系操作工 , 被告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 调整生产线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 , 被告对原告的调岗 , 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 原告不接受调岗安排并不具有正当理由 。 受访者供图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二审将开庭

随后 , 李女士将公司告上法庭 , 请求依法撤销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

对于公司向妻子索赔13万 , 刘先生更表示无法理解和接受 , “这个事实很清晰 , 企业解聘我们 , 是认为我们旷工 , 只要证明我们没有旷工 , 就证明解聘理由不成立 。 ”

不过 , 平度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 , 2018年9月10日 , 青岛麒麟电子公司通知李女士调岗 , 将她从质检岗位调到接触化工胶的车间贴膜作业 , 李女士不同意调岗 。

法院认为 , 劳动合同约定原告的工作岗位系操作工 , 被告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 调整生产线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 , 被告对原告的调岗 , 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 原告不接受调岗安排并不具有正当理由 。

法院认定 , 在被告连续旷工7天 , 2018年9月25日 , 被告再次给原告发送员工返岗通知书 , 但是 , 原告并未按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返岗 , 被告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相应依据 。

李女士一方向新京报采访人员承认 , 9月26日 , 单位确实曾下发返岗通知 , “但是就是一张纸说让回去上班 。 拿着回去 , 门卫还是不让进 , 说领导有交代 , 拿啥不让进 。 ”

9月28日 , 公司以旷工为由 , 对李女士进行了解聘 , 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最终 , 法院确认 , 原、被告双方自2016 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 , 存在劳动关系 , 且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对于该判决结果 , 李女士提出上诉 。 她认为 , 自己当初是被公司拒绝进入工厂 , 才导致的该结果 , 希望公司可以撤回解除劳动的决定 。

就李女士9月26日起上班遭公司门卫及领导阻拦一事 , 7月16日上午 , 新京报采访人员向山东青岛麒麟电子公司相关负责人求证 , 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

随后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平度市委宣传部获悉 , 针对“平度市经济开发区辖区企业一女职工孕期被公司辞退”一事 。 目前 , 该市已成立工作专班 , 就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 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

新京报采访人员 李一凡 实习生 李依晨

编辑 李劼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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