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幼童蹲路口旁被货车碾轧致死,法院判保险公司及司机共赔84万

  四岁幼童小洋(化名)蹲在道路交叉口西南角 , 被货车倒车碾轧致死 , 小洋父母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等损失近百万元 。 今天采访人员获悉 , 海淀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及司机共赔偿84万余元 。

4岁幼童蹲路口旁被货车碾轧致死,法院判保险公司及司机共赔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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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法槌 程功摄

  事发于北京市海淀区某村 , 4岁的小洋蹲在道路交叉口西南角处时 , 被一司机驾驶货车倒车时碾轧 , 造成小洋死亡 。 司机驾车驶离现场 。

  因驾车倒车行驶时未观察车后情况且事故后未保护现场 , 之后该司机被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 该司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后 , 小洋的父母诉至法院 , 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损失972262元 。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 该司机提出其所驾车辆投保了交强险 , 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 另外 , 小洋是农村户口 , 应按照相应标准计算赔偿金 。 保险公司则当庭表示认可事故事实、责任认定及保险情况 。

  就此法院认为 , 小洋虽是农村户口 , 但其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 , 应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损失 , 经核实 , 保险公司及司机共应赔偿小洋父母843262元 。

  法官提醒

  海淀法院的赵安康、游晓飞认为 ,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 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

  此案虽判赔 , 但小洋的生命已无法挽回 。 法官称 , 实践中低龄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点多集中于生活区域周边 , 如小区停车场 , 居住区周边道路等 。 机动车应注意避让行人 , 尤其在路口附近更应确保安全 。 机动车在居民居住地区 , 应尤其注意玩耍的儿童 。

  而监护人因对周边环境相对熟悉 , 也容易放松警惕 , 允许孩子在小区内或附近区域自行玩耍 。 但很多小区无法做到人车分离 , 加之低龄学生对周围行车情况判断力有限 , 且身材较小 , 易跑到停车区域或处于车辆盲区 , 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

  在此法官提示 , 交管部门可在未成年人相对较多的公共场所增设安全提示标志 , 加强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及行人区域的分道管理 。 学校、家庭应形成合力 ,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 暑假来临 , 学校可以向学生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 并向每名学生发放书面暑期安全须知 , 要求家长签收确认 。 家长则应遵守交规 , 言传身教 , 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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