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盗”策划预谋近一年 结果作案没一个月便被抓获

  “黄金大盗”策划预谋近一年 结果作案没一个月便被抓获

  俗话说得好 ,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 这不 , 策划预谋一年之久、多次男扮女装、更换作案车辆颜色的黄金大盗还是栽了 。

  “你们厉害 , 我服了!”42岁的闫某强在落网的瞬间一脸平静 。 6月30日11时9分 , 发生在长子县一金店百万黄金饰品被窃24天后 , 长治市县警方转战五省多地 , 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 为受害人挽回了巨额损失 。 7月11日 , 山西晚报采访人员经过对长子县警方的采访 , 了解了这起百万元黄金被盗案的真相 。

  神秘男子现身 百万元黄金饰品被盗

  6月7日8时 , 长子县公安局接到县城某金店负责人报案 , 称店内大量黄金首饰被盗 , 价值130余万元 。 接报后 ,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全林心里一沉 ,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子县发生的最大一宗黄金被盗案 。 王全林随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 同时紧急将案情上报 。 长治市公安局立即调集市局刑侦、图侦、行动技术、网安、合成作战中心等部门和警种的警力 , 与长子县公安局联合成立“6·7”专案组 。

  然而 , 由于店员缺乏保护现场意识 , 待民警赶到时 , 现场已遭破坏 , 嫌疑人遗留的痕迹几乎荡然无存 。 经过缜密勘查 , 专案民警发现被盗金店的电动卷闸门呈开启状 , 却并无外力破坏痕迹 , 原先锁在大门上的钢丝锁也不翼而飞 。 更为蹊跷的是 , 店内的监控设备在案发时段因电门突然跳闸变成了“瞎子” 。

  起初 , 民警判断盗案系熟人作案或监守自盗 , 但经过侦查一一排除 。 随即专案组以案发地为中心 , 展开大范围排查 。 不久 , 一个可疑的男子身影出现在金店附近的一处监控视频中 。 影像资料显示 , 6月7日凌晨2时18分 , 这名男子以口罩遮面 , 戴鸭舌帽 , 且用连衣帽特意遮挡住头部 , 行迹鬼祟地出现在金店门前 , 随后卷闸门缓缓升起 , 他戴上白手套 , 用工具轻松剪落门上的钢丝锁后迅速离去 。 大约20分钟后 , 男子再次出现 , 他绕到金店后面做短暂停留后又神秘离开 。 凌晨3时许 , 该男子径直走进金店 , 约1小时后才匆匆离去 。

  盗贼从何而来 , 最终又去往何处?专案组调取了现场周围的海量视频资料逐一筛查 , 但除了案发时段的影像 , 再也寻觅不到那名男子的身影 。 嫌疑人似乎不仅有“从天而降”的本事 , 还具备“人间蒸发”的能力 。

  把大量黄金首饰熔成金块异地销赃

  围绕可疑男子的反常举动 , 民警采用模拟和重演的方法 , 努力探求发生在暗夜里的一切 。 侦查实验的结果显示 , 嫌疑人绕到金店后面是去断开电路 , 使监控设备失灵 , 而他屡屡去而复返 , 是观察金店值守人员的动静 。 显然 , 盗贼心思缜密 , 极具反侦查意识 。 通过对大量数据进行分析比对 , 专案组发现 , 6月7日凌晨 , 山东籍男子闫某强曾骑摩托车来到长子 , 逗留一段时间后离去 , 最终到达山东省德州市 。 而其出现的时间 , 与案发时段高度重合 。

  经进一步侦查 , 专案组获悉闫某强近期活动频繁 , 分别于6月18日、23日乘车前往山东济南和广东深圳 。 6月29日 , 长子县警方赶赴德州市展开抓捕时 , 得知嫌疑人将于次日从江苏徐州乘车返回原籍 , 民警立即前往布控 。 6月30日上午11时许 , 闫某强刚走进车站 , 便被设伏民警控制 。

  也许从作奸犯科的那一刻起 , 42岁的闫某强便预见了结果 , 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2018年6月 , 因炒股赔掉40余万元积蓄后 , 闫某强先后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20余万元 , 就在他为还债焦头烂额时 , 电视上一期关于抢劫金店的法制节目让他萌生了歹念 。 之后 , 闫某强通过网络研习盗窃案例、学习开锁技术、购买易容伪装道具 , 经过近一年的准备 , 他于6月6日晚化妆易服 , 骑摩托车窜至长子县城 , 在次日凌晨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打开金店的大门 , 盗取了大量黄金首饰 。 逃回原籍租住处 , 闫某强把赃物熔成大小不等的金块 , 分别在山东济南、广东深圳销赃 。

  男扮女装多次更换异服行窃

  据闫某强交代 , 2018年8月 , 他窜至长治踩点寻找作案目标 , 近一年的时间里 , 他利用偷拍设备 , 对长治各县区的金店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整理 。 今年3月 , 经过长时间踩点观察后 , 闫某强决定对长子县某金店下手 , 他从网上购买了遥控解码器、专业剪钢丝器等作案工具 , 并反复试验掌握了开锁技术 。 其间为了躲避警方的侦查视线 , 伪造了假身份证后 , 闫某强又买了假发、假眉毛、假鼻子、女性服饰等 。

  2019年6月5日 , 精心准备的闫某强再次到达长治 , 唯恐暴露行迹 , 夜晚他藏匿于废弃的建筑中休息 。 次日 , 闫某强购买了一辆黑色摩托车 , 用壁纸改装成白色 , 作为作案的交通工具 。 当日深夜 , 身着女性装束的闫某强驾驶摩托车 , 从市区出发直奔长子县城 , 他专走田间小路以避开沿途监控 , 并于途中更换了事先埋藏在某偏僻地点的衣物 , 恢复了男性打扮 。 得手后 , 闫某强将摩托车恢复原貌 , 绕了一大圈后返回德州 。 闫某强并未立即将赃物出手 , 而是等到自认为风头已过时才将赃物熔成金块 , 共销赃获利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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