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推销员无力偿还网贷信用卡 挪用26万元被公诉

  南宁市一家建材有限公司推销员周某利用职务便利 , 在5个月时间里 , 先后挪用26万元货款偿还债务 。 7月10日 , 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周某依法提起公诉 。

  2015年3月 , 周某受聘为南宁某建材有限公司业务员 , 主要负责推销产品 , 并负责结算货款并交回公司财务部门 。 2017年 , 周某办理两张信用卡的欠款还不上 , 便通过网络借贷偿还信用卡 , 后来越借越多 , 网络借贷的钱也还不上了 。 于是 , 周某又办理了几张信用卡 , 以卡养卡 。

  2018年1月 , 周某开始挪用公司的货款来偿还网络和信用卡的借款 , 在月底公司要结算货款时 , 他又从网络借贷和信用卡借钱出来还给公司 。 但无论怎么操作 , 周某所欠的债务还是越来越多 , 他所挪用的货款数额也越来越大 。

  2018年12月31日 , 公司负责人在查看账本时发现有货款未结清 , 遂打电话让周某到公司结清货款 。 当晚8时许 , 周某来到公司 , 交代这些货款已经被他拿去还贷款的事实 。 公司负责人当场报警 。

  经查 , 2018年7月至12月 , 周某挪用货款累计26万多元 , 主要用于网络信贷公司还债以及信用卡还款 。

  兴宁区检察院认为 , 周某身为公司人员 , 利用职务便利 , 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较大 , 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