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已施行两个月 北京地铁仍有乘客旁若无人进食

新规已施行两个月 北京地铁仍有乘客旁若无人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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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铁1号线 , 有乘客在吃膨化食品 摄影/本报采访人员 李强

新修订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自今年5月15日起施行 , 其中增加的“在地铁车厢内严禁进食(婴儿、病人除外)”这一规定引发广泛关注 。

到今天 , 新规已施行了两个月 , 乘客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的现象有无减少?乘务管理员如何应对违规乘客?日前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就此走访了多条线路 。

现象

鸡蛋包子水果零食

乘客旁若无人吃东西

7月13日上午9时 , 北青报采访人员乘坐八通线前往土桥 , 在临河里站发现 , 有一名乘客拿出面包 , 一块一块地送进嘴里 , 而巡逻经过的地铁乘务员对此并无太多表示 。

9时40分 , 八通线前往四惠方向 , 行至传媒大学站附近 , 一女子拿着茶叶蛋和奶茶走进车厢 , 背对其他乘客开吃早餐 。 北青报采访人员向车门口站立着的乘务管理员反映后 , 这名乘务管理员立即上前进行劝阻 , 此后一直到下车之前 , 该乘客都没再继续进食 。

18时30分许 , 北青报采访人员在地铁1号线注意到 , 一名女乘客在列车行至东单站时开始吃起了膨化食品 。 当车行至永安里站时 , 北青报采访人员上前询问其是否知道地铁里有禁止吃东西的规定 , 这名女乘客未予理睬 , 自顾自地吃着手里的食物 。 当时车厢内并未看到乘务管理员 。

7月14日7时50分 , 北青报采访人员在搭乘地铁5号线时发现 , 车厢内有一乘客正在吃包子 。 看到有人经过 , 其停止了动作 。 但当发现来人并非乘务管理员后 , 便吃完了手里的早餐 。

8时50分 , 北青报采访人员在地铁6号线上同样发现车厢内有正在吃水果的乘客 , 偶尔有一两名乘客闻声看过来 , 但并没有人劝阻其在车厢内进食的行为 。

处理

地铁进食可致电举报

管理员:对不听劝者拍视频上交

“在昌平线上 , 有人面不改色吃着味道极大的臭豆腐……”“早高峰的6号线上 , 大姐吃的烧饼夹火腿肠味道能飘一车厢 , 掉一地渣渣……”“地铁上有人在吃猪肉大葱馅的肉饼……”

不少市民对于“地铁车厢内吃东西”这一行为表示很反感 。 市民杨先生表示 , 他希望出台的相关规定能够得到严格落实 , “就像那些在列车上霸占他人座位的人 , 有关部门对乘客不道德或者不文明的行为要勇于开刀 。 ”

那么 , 屡屡“犯规”的乘客 , 是否会面临处罚呢?

“只要发现有人正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 , 我们就会上前劝阻 , 一般都会听的 。 ”一名乘务管理员对北青报采访人员表示 , 地铁车厢内有禁止饮食的明文规定 , 一旦发现吃东西的乘客 , 他们会加以提醒 , 但如果乘客拒不听从 , 他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 只能拍下视频上交 , 因为“没有权利不让他吃” 。

另一位乘务管理员同样表示 , 虽然知道地铁车厢内不允许吃东西 , 但其能做的仅仅是“提醒一下” 。 一般情况下 , 乘客在经过提醒后会放下手中的食物 。 但对于不愿配合他们工作、执意吃东西的部分乘客 , 要不要采取其他措施、由谁采取 , 他们也不太清楚 。

7月14日 , 北青报采访人员拨打地铁服务热线96165 。 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 , 地铁车厢里 , 除病人和小孩以外 , 禁止乘客进食 。 乘客发现有人违反规定后可以告知随车乘务管理员 , 或者致电地铁服务热线 。

北青报采访人员随后通过12328北京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了解到 , 在车上吃东西属于不文明行为 , 乘客可以上前劝阻或制止 , 并向车内工作人员举报 。 轨道运营单位有权拒绝为其提供乘车服务 , 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 将这一行为记录到个人信用系统中 。

北青报采访人员梳理发现 , 国内多个城市已经出台地铁内禁食规定 。 2014年7月1日起 , 新修订之后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 , 禁止乘客在列车内进食 。

而《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则规定 , 对于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的乘客(婴儿、病人除外) , 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

规定

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2019年5月15日 , 新修订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 , 乘客在乘坐北京地铁时 , 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不得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 , 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

为确保乘客守则的实施效果 , 市交通委还制订并发布了《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指出 , 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 , 包括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等 。

《意见》强调 , 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 , 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 , 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 , 市交通执法部门将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 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 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为人 , 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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