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上加罪!金华一烧烤店老板突然被警方传唤,只因为他杀了……

昨天 , 采访人员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 , 义乌市公安森林警察大队查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猪案 。

今年32岁的楼某是义乌上溪镇下楼宅村人 , 初中文化 , 在上溪镇美食城经营一家烧烤店 。 7月11日下午 , 他在上溪镇塘西村与朋友喝茶时 , 突然被警方传唤 , 原因是他涉嫌非法狩猎 。 民警不仅在其烧烤店内搜出部分野猪肉 , 还带其到捕获野猪的山上进行指认 。 当晚 , 楼某被义乌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这是义乌近年来查获的首例非法狩猎野猪案 , 楼某将被追究责任 。 ”据义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刘宝春介绍 , 最近几年 , 义乌各地被“野猪夹”夹伤事件时有发生 , 森林警察大队曾多次组织人员到常有“野猪夹”出没的山上设防或蹲守 , 但一直没能逮住非法狩猎野猪者 。 此次是因为群众举报及时 , 森警处置迅速 , 才将楼某“人赃俱获” 。

据楼某交代 , 其上山用“野猪夹”夹野猪的想法 , 源于去年9月6日在朋友圈看到的一组照片 。 “当时有人发照片 , 说在山上捕获了一头野猪 , 我看到后很羡慕 , 就问是怎么抓到的 。 ”后来 , 楼某按照他人做法 , 花200多元钱从淘宝网上购买了6个专门用来夹野猪的铁夹 。 “每个铁夹带有一个报警器 , 可以绑定在手机软件里 , 铁夹一旦夹到野猪 , 手机就会自动提醒 。 ”楼某说 , 7月9日上午 , 他在上溪镇义兰公路旁的前山村对面山上放置了两个铁夹 , 后又在另外山上放置了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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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某告诉森警 , 此次被他捕获并杀害的野猪 , 是一头二三十公斤重的“年轻猪妈妈” 。 当他在山上发现野猪时 , 急忙用随身携带的棍子猛打野猪的鼻子 , 直至不会动弹 , 后来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拖到山脚 , 并用摩托车运到烧烤店里 。 当他打开野猪肚子的时候 , 大吃一惊 , 发现里面竟然还有5头野猪宝宝 。

“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指除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即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以外 , 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 , 包括野猪、麻雀、青蛙、壁虎、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 ”刘宝春介绍 , 野猪是省级“三有”保护动物 ,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 楼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 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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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每年的3月10日至9月10日是义乌市政府规定的“禁猎期” , 期间严禁狩猎 , 若非法狩猎 , 将“罪上加罪” 。

“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 , 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刘宝春说 , 楼某非法狩猎案是义乌森警今年查获的首例非法狩猎案 , 希望心存侥幸的非法狩猎者引以为戒 。

来源|浙中新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

作者|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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