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把"戒尺"还给老师后 家长和老师还纠结什么?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一些教师担心被扣上“体罚”的帽子 , 常常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敢管教” 。
教育部日前提出将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惩戒权” , 引发社会关注 。 重塑教师的“惩戒权”应把握哪些方面?师生关系会因此受到影响吗?
让教师纠结不已的“戒尺”
“打不得 , 训不得 , 调皮捣蛋的孩子怎么管”常常让许多年轻教师困惑不已 。 山东济南盛福实验小学校长高红燕说 ,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 , 学生只能“夸”不能“管” , 教师唯恐被冠以“体罚”的恶名 , 可是这样对孩子好吗?
北京某小学的王校长对采访人员说:“我们学校有位年轻教师工作热情很高 , 一次和学生约定‘谁错了就抄写20遍’ , 孩子履诺回家抄写时 , 被家长看到了 。 第二天就找到学校说这是‘变相体罚’ 。 ”王校长说 , 按照相关规定 , 罚抄作业的确属于“变相体罚” , 于是她就批评了这位教师 。 没想到 , 这位年轻人在朋友圈发了一句话 , 让她陷入深思 。
“坚守师德底线 , 是不是要放弃教育良知?”王校长说 , 从这句话看出来 , 这位年轻教师伤心了、纠结了、困惑了 , 这件事对他职业态度势必带来影响 。 她非常担心因此失去一位认真负责的好老师 。
湖南岳阳民院附小班主任陈迎说 , 大多数学生并不难教育 , 需要“惩戒”的是个别特殊学生 。 他们本身调皮捣蛋 , 性格冲动 , 是最需要规训、教导的孩子 。 如果老师放手不管 , 反而是害了他们 。
山东省济宁一中语文教研室主任孙伟说 , 与过去相比 , 现在不少孩子都有些“玻璃心” 。 从小在“掌声”中长大 , 缺少挫折 , 稍有不顺可能就承受不了 。 面对“想管不敢管”的纠结 , 不少教师心理压力较大 , 索性“明哲保身”放弃了责任 。
重塑“惩戒权”的关键环节
此前 , 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 ,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 , 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 但尚缺乏具体入微的解释 , 在实践中造成教师难以有依据地开展工作 。
长沙南大桥小学副校长张墨雨说 , 此次提出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惩戒权非常有必要 , 但还要给教师一份“惩戒权”的“使用说明书”:明确哪些行为可以惩戒 , 例如 , 明显有违道德的错误行为经反复教育无效的 , 包括散布不当言论、不尊重老师、打骂同学、不完成学业任务等;在惩戒的方式上 , 也要规定如何使用、使用到何种程度 , 不得滥用 , 这些都应纳入监管视野 。
湖南岳阳民院附小教师汤军说 , 尤其要明确区分“惩戒”与“体罚” 。 教师的惩戒行为是否属于体罚 , 需根据学生年龄、健康状况、身心成长状况以及该惩戒行为的场所、时间、环境、形式等综合判定 。 如果教师的惩戒属于身体侵害 , 如殴打、脚踢、扇耳光、打脑袋等 , 或者给学生带来肉体痛苦 , 如长时间站立、不允许上厕所、不让吃饭等 , 则属于体罚 。 只要不是体罚 , 如教育需要 , 教师则拥有“惩戒权” 。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提出 , 在细化落实“惩戒权”的过程中 , 需要学校依法进行 , 制订详细的章程 。 目前 , 我国各中小学都在进行章程制订 , 要把章程作为校内行政性文件 , 将“惩戒权”落实在学校章程中 , 明晰教师和学生的权责 。
多主体参与落实教育责任
受访业内人士、专家认为 , 要把“戒尺”还给教师 , 让教师有效使用“惩戒权”除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 还需要进一步达成社会共识 。 在学生家长支持和理解的基础上 , 科学恰当地处理学生不良行为 。
首先 , 明确惩戒的必要性 。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 , 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 , 针对学生失范行为采取的否定性处理 , 是一种合理的他律手段 。 要把惩罚纳入日常的教育手段之中 , 明确教师的“惩戒权”是完成工作所必需的 。
其次 , 注重保护学生权益 。 长沙南大桥小学教导主任易伟提出 , 惩戒学生绝不能仅仅是“罚” , 更应该有“爱” , 老师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与学生沟通 , 要做到有深度有技巧 。 从保护学生心理健康出发 , 给予学生温暖 , 让他们在惩戒中感受到爱 。
有专家提出 , 我国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 , 专门新增“学生申诉”一章 , 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 , 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 规定还要求学校处分学生严格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 完善的申诉制度和程序 , 强化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 。 对于中小学生的惩戒 , 也可以借鉴开展 。
此外 , 家校合力塑良好品格 。 高红燕认为 , 合理行使“惩戒权”是一门教育的艺术 , 良好的教育会让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 受访专家认为 , 教育不只是学校的责任 , 对于不良行为的惩戒更是如此 ,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多主体参与 , 共同落实教育责任 , 才能有效塑造孩子的健康品格 , 培养好下一代 。 (新华社采访人员赵琬微、王阳、谢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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