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印发传单曝光“仇人”隐私 殊不知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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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印发传单曝光“仇人”隐私 殊不知犯了法

本文标题:夫妻俩印发传单曝光“仇人”隐私 殊不知犯了法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夫妻俩印发传单曝光“仇人”隐私:他有情人)

因与对方存在经济纠纷,周某、徐某夫妇制作、打印传单,在对方所在公司食堂散发。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依法判决,当事人为自己的不理智 " 维权 " 行为付出了代价。

2018年11月一个工作日的中午,苏州某公司数十名员工在职工餐厅就餐时,周某、徐某夫妇突然敲锣打鼓进入餐厅,吸引大家关注后散发传单,同时高声散播该公司经理刘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 这对夫妻此前想要谋取公司餐厅的供餐业务,被我拒绝后怀恨在心。" 刘某在起诉状中陈述,此后几天,他们多次到公司打闹谩骂,捏造事实,对其进行侮辱和诽谤,给自己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同时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人在公司当众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庭审中,周某、徐某称,关于刘某与他人存在的不正当关系,本就是事实,并非凭空捏造,所以不存在造谣和污蔑。

据周某陈述,2018 年10 月底,一名女子的丈夫就来公司闹过,因为发现了妻子与刘某的不雅视频。当时在公司纠缠许久,还报了警。徐某也称,当天很多公司员工都在。" 对于刘某与他人的婚外情,不存在隐私一说。" 徐某说。

虎丘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徐某在刘某工作场所通过散发传单、喧闹、谩骂等方式侵害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综合具体情节酌定两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500 元。

承办法官提醒,关于周某、徐某、刘某之间存在纠纷,应该通过诉讼、仲裁、协商等合法方式理性维权。即使周某、徐某所说的事实是真的,但两人客观上造成了对受害人名誉的毁损,也可以认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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