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惩戒权还叫老师吗?关键在重拾之后敢不敢打,家长让不让打

  在7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 ,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 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 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 明确教师的教育惩戒权 。 也就是说 , 老师具有惩戒权毫无疑义 , 只是“戒尺”的尺度还有待拿捏 。

  教师的职能是教书育人 , 传授知识只是其中的基础性工作 , 把孩子培养成家长满意、社会需要的合格的人 , 才是教育的目的 。 这个过程中 , 难免碰到调皮捣蛋的孩子 , 不好好学习 , 扰乱课堂秩序 , 甚至把不良风气带到学校 , 妨碍其他学生的学习 。 对这些孩子提出批评 , 抵制有害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现象 , 是为人师的义务 , 也是应有的权力 。

  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 , 老师不想管也不敢管了 。 不少孩子骄娇二气甚重 , 话一说重了 , 就闹脾气耍性子;有的非但不服管教 , 反而顶撞谩骂以致动手打老师 。 再有就是孩子和家长的维权意识增强 , 对老师的言行稍有不满 , 就向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 结果是老师一片好心却背上一个处分 , 甚至丢掉工作 。 教师群体中普遍弥漫着一种管教学生的“无力感” 。

  没有惩戒权还叫老师吗?其实 , 惩戒权的争论 , 恰恰是教育理念持续进步的结果 。 因为在更早的时候 , 很多教师秉承严师出高徒、不打不成才的传统教育理念和方法 , 责骂罚站、打耳光、打手板司空见惯 。 但效果往往适得其反 , 很多被打过的学生甚至产生心理阴影 。 就在昨天 ,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20年后打老师案”一审宣判 , 打人者获刑一年半 。 当事人称上学时因违反学校纪律曾被老师体罚 , 所以20年后路遇老师便疯狂报复 。 这起寻衅滋事案之所以引起热议 , 正与老师惩戒尺度相关 。 即便当年老师惩戒过度 , 也不能成为学生后来施暴的理由 。

  老师不能打骂学生 , 已是社会共识 。 但是一段时间以来 , 从惩戒失当到主动放弃惩戒权 , 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 这种反常的教育现象同样令人揪心 。 老师失去惩戒权 , 最终受伤的还是学生 , 正如一位老师所说 , “规矩意识淡薄得不到及时教育 , 将来给孩子一巴掌的不是老师 , 而是社会 。 ”

  师道尊严必须维护 , 惩戒权必须赋予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需要抓紧修订教师法有关规定 , 并制定细则明确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 , 在法律层面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教育惩戒权 。 有了法定的惩戒权 , 教师敢不敢管、善不善于管 , 是老师们要回答的一道现实难题 。 在这一过程中 , 老师手里的“戒尺” , 当高举 , 宜轻下 。 毕竟 , 惩戒不是体罚 。

  老师重拾“戒尺” , 家长让不让打 , 更是个难题 。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 家长要多做孩子的思想工作 , 让孩子对老师手里的“戒尺”存敬畏之心 , 一起把惩戒权落到实处 。 同时对以惩戒过度为理由向学校和老师发难 , 甚至侮辱谩骂殴打老师的 , 监管部门不能为舆论所绑架 , 不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 , 而要认真调查 , 只要老师的惩戒权在规定范围之内 , 就要理直气壮地捍卫教师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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