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合站长逃避监管非法排污被拘十日

  法制网讯 采访人员 马超 王志堂 通讯员 李琦 史晋丹 近日,山西晋城阳城警方办结该县首例逃避监管非法排污案件,阳蟒高速某项目工程拌合站站长因逃避监管非法排污被阳城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2019年6月24日,阳城县环保部门将阳蟒高速某项目工程拌合站逃避监管非法排污案件移送至阳城县公安局 。

  阳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调查了解得知,侯某身为阳蟒高速某项目工程拌合站站长,在明知水泥储料罐顶顶部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空气滤芯破损、物料传送带未封闭的情况下,没有引起重视,继续生产,不正常运行防止污染设施,导致周围环境受到了污染,影响周边村民的生活 。 治安大队及时固定了侯某的逃避监管排污证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阳城县公安局于2019年7月5日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侯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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