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勒索20余名公交司机近5万 北京一的哥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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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41岁的出租车司机张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20起 , 利用公交司机害怕被罚的心理 , 敲诈勒索4.8万余元 。 今日(7月11日)上午 , 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宣判 , 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三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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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今日在法庭受审 。 法院供图

张某表示 , 自己曾干过两年公交司机 , 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2004年 , 张某开始从事出租车行业 。 因月收入不能满足花销 , 张某借了三四万元高利贷 , 用于交份子钱、吃喝和打牌 。 2016年8月27日 , 张某驾驶出租车与一辆公交车发生事故 , 对方赔偿3000元 。 此后张某驾驶出租车先后与公交车发生20多起事故 , 索要赔偿款 。

庭审中 , 张某交代其碰瓷方式为驾驶出租车 , 行驶在公交车后面 。 在公交车进站、拐弯或并线超车之际 , 张某不减速避让 , 反而上前故意与行驶中的公交车发生剐蹭 , 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且公交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据多名公交车司机回忆 , 因顾虑事故影响绩效工资、工资评定、安全里程、年终奖等 , 在张某主动提出私了后 , 公交车司机均采取私了方式进行赔偿 , 金额在500元到5600元不等 。

对于碰瓷原因 , 张某不愿提及 , 称与需偿还高利贷无关 , 所得钱款均用来修车和交份子钱 , 从未向单位上报相关交通事故 。 后害怕事情败露 , 张某从出租公司离职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6 年8月至2018年8月间 , 张某作为北京银建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 , 驾驶出租车在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等地 , 通过故意剐蹭等方式 , 先后制造多起与公交汽车的交通事故 , 并利用公交汽车驾驶员畏惧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处罚等心理 , 勒索高某某等20名公交汽车驾驶员私下给付的钱款共计48650元 。 法院认为 ,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罚金三万元 。

审理期间 , 张某家属代为缴纳人民币98650元 。 其中48650元用于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3万元用于执行罚金 , 余款发还被告人 。

宣判后 , 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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