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给女儿买房,借用了保安的名字!接下来发生的事太气愤了……

  广州一对夫妻想给女儿买套房 ,

  但因为女儿还小 ,

  暂不具备广州市住宅购买资格 ,

  他们竟然想到借用相熟的

  小区保安队长名字来买房……

  不料 , 房子购买成功后 ,

  小区保安队长却不认账了 。

  双方同时将对方告上了公堂 。

  法院会怎么判决这起纠纷呢?

  夫妇借用小区保安名字给女儿买房

  2015年期间 , 陈某与欧某夫妻俩打算为女儿小欧购买一套住房 , 夫妻两人在自己居住的小区看中了一套房产 , 但女儿小欧当时未满18周岁 , 暂不具备广州市的住宅购买资格 。 在别人建议下 , 两人想到了可借用他人名字来买房 。

  在物色人选过程中 , 夫妇两人想到了吴某 , 吴某是小区的保安队长 , 因吴某曾为陈某处理过车位事宜 , 双方熟悉并互相取得了信任 。 因此陈某与欧某夫妻俩和吴某口头约定:陈某、欧某出资购买涉案房屋 , 由吴某代持有 , 暂登记在吴某名下 , 待小欧成年后 , 陈某、欧某、小欧可随时要求吴某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小欧名下 。

  双方达成上述口头约定后 , 由吴某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 , 陈某与欧某向开发商付清购房款及税费 , 并一直居住在所购房屋 , 房屋装修及水电等各种费用均由陈某与欧某支付 。

  如今 , 女儿小欧已经具备购房资格 , 陈某与欧某夫妻俩为此想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 不料 , 保安吴某却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 多次沟通无果 , 陈某与欧某夫妻俩以及小欧只好告上法院 , 请求法院判令吴某协助将所购房屋过户至小欧名下 。

  保安起诉声称他才是房屋主人

  然而 , 同一时间 , 吴某也将陈某告上了法院 。

  据吴某控诉 , 他于2015年向开发商购买涉案房屋 , 当时因自己被调往江苏工作 , 为此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 , 为此委托了朋友陈某在购房过程中办理各项手续 , 而且当时出具了委托书给陈某 。

  吴某声称 , 因陈某为他支付了全额购房款 , 所以他基于委托关系对陈某产生了全额购房款的欠款 , 并立下借据一张 , 但借据已经交给陈某 , 他没有留底原件 。 因欠陈某钱 , 他只好将涉案房屋的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等交给陈某作质押 。

  至于欠款 , 吴某称 , 借钱时双方没有约定具体利息 , 陈某提出要使用房屋 , 因他已到江苏工作 , 因此也同意将涉案房屋交给陈某使用 , 双方口头约定使用至2018年6月30日 。

  吴某指出 , 涉案房产应归其所有 , 他愿意将陈某出借的款项还给陈某 , 但是陈某却不愿意把房产还给他 , 还拒绝支付房屋使用费 。 为此 , 他只好告上法院 , 请求法院判决支持陈某搬出房屋 , 将房屋交还给他 , 并要求陈某支付居住期间的房屋占有费 。

  法院判决驳回保安全部诉求

  白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 陈某、欧某、小欧主张是借吴某的名义购房 , 为此涉案房屋登记在吴某名下 。 但是 , 吴某却主张与陈某之间只是存在借款关系 , 涉案房屋的房款是由陈某代为支付 。

  鉴于双方都不能提供书面文件证明各自的主张 , 只能依据民事优势证据作出判断 。

  从客观行为来看 , 由陈某支付全部房价款 , 开发商交付房屋后就由陈某、欧某、小欧对涉案房屋进行占有使用至今、购房合同、税费凭证和房产证都是陈某、欧某、小欧持有 , 吴某多年来均未对此提出异议 。

  从主观动机上看 , 陈某、欧某在购房时不具备在广州市住房限购区域内住房购买资格 , 而购房时小欧尚未满18周岁 , 需要待其年满18周岁时才具备住房购买资格 , 故陈某、欧某、小欧具有借用吴某的住房购买资格购买涉案房屋并在欧某某年满18周岁时再将涉案房屋过户给欧某的动机 。

  吴某主张双方是借款关系 , 但对于巨额的借款 , 吴某对借款的偿还方式、还款期限、利息等借贷基本事实的陈述语焉不详 , 明显违反日常生活情理;

  另吴某对同意陈某借住涉案房屋的时间、对价 , 以及涉案房屋的产权证明等资料均在陈某、欧某、小欧手中 , 为何对涉案房屋的装修事项不在意等事项均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

  据此 , 法院采信陈某、欧某、小欧主张的借名买房关系的主张 。 并据此判决吴某协助陈某、欧某、小欧办理将涉案房屋过户至欧某某名下的手续 , 最终驳回了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法官提醒:借名买房风险很大

  经办法官提醒 , 借名买房存在多种风险 。 首先 , 一般的借名买房协议 , 在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效事由的情况下 , 法律认可其合同效力 。 但借名买房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例如如果所购房屋为保障性房屋时 , 如不具备保障性住房申购主体资格的人购买和取得保障性住房 , 构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因此就保障性房屋签署的借名买房协议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 。

  除了合同效力的风险外 , 由于借名买房协议签署双方一般存在亲属、朋友等亲密关系 , 双方对于借名买房若只存在口头约定 , 在发生争议时 , 如果出名人反悔 , 借名人想要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就会很困难 。 当然 , 即使双方签署了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 , 也不代表着借名人就万无一失 。

  因此 , 借名买房风险很大 , 在此提示广大购房者 , 不要为贪图眼前利益轻易采用借名买房 , 最终可能导致房、钱两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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