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自带酒水零食被KTV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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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当场撕掉KTV“谢绝自带酒水饮料食品”的条幅

  与朋友前往KTV聚会 , 在包厢却被服务员告知 , 水和零食禁止带入包厢 , 携带的零食和水均被没收 。 近日 , 市民夏先生向本报投诉称 , 位于新建区新建中心的麦秀KTV存在霸王条款 , 侵犯消费者权益 。 在采访人员采访得知 , 此前新建区市监局长堎分局已多次接到类似投诉 , 要求商家进行整改 , 然而商家仍我行我素 。

  投诉:

  外带食品被KTV没收

  7月7日 , 夏先生在美团上花130元在新建中心的麦秀KTV订了一个包厢 。 下午1点半左右 , 夏先生和几位朋友前往麦秀KTV唱歌 。 服务员带他们去包厢时 , 发现他们自带了一大包零食和一箱水 , 提出要没收这些物品 , 并称店内规定不能外带任何食品 。

  夏先生表示 , 带零食和酒水进包厢本来就是消费者的自由 。 服务员坚持 , 店内有明确规定 , 不论是酒水饮料还是零食 , 只要是外带食品都要被没收 。 KTV经理表示 , 他不管其他地方怎么规定 , 反正他们公司规定 , 来KTV里唱歌 , 就不能外带食品 。

  夏先生提出 , 这样的规定侵犯了自己的消费者权益 , KTV经理更是语出惊人 , 直接说“所有的KTV都是这样规定 , 要是能找到不管外带食品的店 , 就去那里唱歌好了” 。 无奈 , 夏先生只能让服务员收走了携带的零食和水 。 “KTV没收顾客携带的零食和饮料本来就属于霸王条款 , 不明白商家怎敢把“谢绝自带酒水饮料食品”的条幅张贴在店内入口醒目位置 , 难道当地监管部门没有看到吗?”夏先生说 。

  商家:

  经协调退还消费者包厢费

  7月8日下午 , 采访人员跟随新建区市场监管局长堎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麦秀KTV进行检查 。 进入麦秀KTV , 大门处和前台的墙壁上确实贴有“谢绝自带酒水饮料食品”的条幅 , 市监局工作人员当即把条幅撕下来 。

  麦秀KTV负责人李先生坦言 , 现在所有量贩式KTV都采用了这种方式 , 不让外带食品的情况是行规 , “我们这个KTV也是投了几百万元装修 , 我们有超市 , 消费者团购一个包厢几十元 , 还带了这么多东西 , 一瓶水两瓶水还无所谓 , 你带一箱酒、两箱酒 , 在我这个包厢没有消费 , 而且我还免费赠送一些东西 , 那还怎么赚钱 。 ”

  新建区市监局长堎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 , 此前他们收到许多市民投诉反映麦秀KTV禁止消费者携带零食的情况 , 他们多次要求商家进行整改 , 不允许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 。 执法人员当场撕掉了墙上的禁止外带食品条幅 , 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 并前往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 经过现场协调 , 李先生表示愿意接受整改 , 店家退还夏先生130元包厢费 。

  律师:

  “谢绝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刘云龙律师表示 , 顾客到KTV消费与经营者实质上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 , 在合同关系中讲求公平原则 , 而“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则明显有失公平 , 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 ,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自带酒水到KTV , 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自身对商品比较作出的选择 , 且消费者在KTV主要进行的是KTV娱乐服务 , 消费者完全有选择服务种类的自主权 。

  南昌晚报全媒体主力采访人员 邹鹏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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