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谨防职场准妈妈“被违规”导致权益失守

  继“成都孕妇保胎到期未到岗被辞退”后 , “山东青岛平度市工作五年女员工孕期遭辞退 , 同时被公司索赔13万”再登热搜 , 引发网友对女性生育角色与劳动权益的激烈讨论 。

  在女性群体承担多元社会角色背景下 , 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用以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劳动权益 , 平衡其工作与家庭角色 , 同时也体现了文明社会对于女性劳动群体的人文关怀 。

  根据事件报道 , 涉事公司利用加班、调岗、不让进厂等手段变相构造事实 , 平度市人民法院则依据“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 , 虽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也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做出民事裁决 , 同意该公司将李女士辞退 , 同时公司以李女士影响公司生产秩序为原由进行索赔 , 难免令网友骇然:职场“准妈妈”痛心地发现 , 原来这一波操作 , 轻松就能绕过法律对孕产期女职工的相关保护条款!

  在人口老龄化与生育率偏低的大环境下 , 若生育需以失业为代价 , 甚至背负索赔风险 , 难免会使职业女性对生育望而生畏 , 无法保障女性孕期的合法劳动权益 , 鼓励二孩政策与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也会沦为空谈 。

  与此同时 , 类似“被违规”的案例中 , 民事裁决如果仅采信局部事实及证据 , 支持类似企业的主张 , 就是背离了保障女性生育及劳动权益的良愿初衷 。 这为企业辞退女性职工打开法律之门的同时 , 也必然影响法律在劳动者心目中的公信力 。

  女性群体的劳动角色与生育角色对于社会的文明健康发展都非常重要 。 保护职场“准妈妈” , 除普法之外尚需多方齐发力 。 一方面 , 企业应当真正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理念 , 在企业效益与女职工生育权益面前有所取舍 , 积极承担鼓励生育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 , 法律部门对相关问题的裁决也应全方位考量 , 不给企业耍套路辞退“准妈妈”留出漏洞 , 如此才有助于鼓励生育政策真正落实到地 , 也是社会长远发展的应有之义 。 (半月谈评论员:郭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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