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召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新闻发布会

人民法治网讯(赵迎春 通讯员 郝振宇)2019年以来 , 平顶山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 , 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 这一成绩的取得 , 与全市广大公安民警坚守执法执勤一线、默默付出牺牲奉献密不可分 , 与他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不可分 。 但是 , 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无端滋事的事件时有发生 , 不仅对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个人声誉造成严重侵害 , 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 还严重干扰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使命 。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 平顶山市公安局维权委坚持内强素质、外树权威 , 从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措施保障及案件查办等方面入手 , 全面加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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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公安会议上 , 和平时期 , 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 , 对这支特殊队伍 , 要给予特殊关爱 。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 , 积极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 今年2月1日 , 经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 , 正式施行《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 。 市公安局党委也始终把维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石秀田今年先后6次对维权工作作出批示 , 要求严厉依法打击各类袭警、扰警、辱警等违法犯罪行为 , 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职民警撑腰鼓劲 , 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 。 今年3月份 , 在广泛征求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以及省公安厅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 , 依据公安部《工作规定》 , 市公安局制定了《平顶山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 于6月10日正式施行 。 《实施办法》共分八章三十条 , 充分考虑了当前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实际需要 , 充分考虑了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 ,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 ,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 不受妨害、阻碍 , 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 , 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 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 。 今年以来 , 针对一些暴力袭警、抗法和辱警、扰警等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 , 平顶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履职 , 对上述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 , 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今年1至6月份 , 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侵犯民警权威案事件68起 , 依法打击处理违法侵权人员88人 , 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7人 , 作出行政处罚41人 。 下面通报几起典型案例:

1、宝丰县李某明涉嫌妨害公务案

2019年1月4日21时许 , 宝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道路例行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动中 , 李某明驾驶黑色大众轿车不服从执勤民警指令闯卡行驶后 , 被执勤民警截停 。 民警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时 , 李某明拒不服从指挥并加速倒车冲撞截停警车 , 致使执勤警车受损 。 次日 , 宝丰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 , 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予以刑事拘留 。 1月17日 , 宝丰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明执行逮捕 。 4月16日 , 被告人李某明犯妨害公务罪被宝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2、湛河区毛某中妨害公务案

1月24日晚23时许 , 姚孟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处理毛某中酒后滋事警情时 , 毛某中被带至执法办案区时拒不配合民警检查 , 殴打民警并冲出执法办案区 , 手持水果刀威胁办案人员 , 后被民警当场制服 。 次日 , 姚孟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毛某中予以刑事拘留 。 2月2日 , 姚孟公安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毛某中执行逮捕 。 5月31日 , 被告人毛某中犯妨害公务罪被湛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

3、舞钢市何某锋扰乱单位秩序案

2月6日14时许 , 何某锋的亲属在舞钢市庙街乡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 , 该何拨打110报警 。 在接警员明确告知其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的情况下何某锋心存不满 , 又先后两次拨打110报警电话且无故辱骂接警员 。 案件发生后 , 舞钢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将何某锋传唤带回 。 同日 , 舞钢市公安局依法对扰乱单位秩序的何某锋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处罚 。

4、新华区秦某军阻碍执行职务案

3月15日9时35分 , 办案民警在新华区双丰商城带离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过程中 , 秦某军阻拦民警执法 , 并试图抢夺民警佩戴枪支 , 民警在保护枪支时右手被抓伤 , 后秦某军被在场民警制服 。 当日 , 光明路公安分局根据调查情况 , 依法对阻碍执行职务的秦某军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处罚 。

5、新城区李某东妨害公务案

5月24日上午10点30分许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在新城区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站 , 对李某东驾驶大货车闯禁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 , 李某东不配合民警执法 , 撕扯民警制服 , 并将民警推倒在地致民警受伤 。 5月24日 , 新城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东予以刑事拘留 。 6月7日 , 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东批准逮捕 。 6月17日 ,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

执法权威屡受挑衅 , 不仅损害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 , 破坏社会秩序 , 而且直接危害民警人身安全、人格尊严 , 对于这些袭警辱警、妨碍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 我们将严格依法严厉查处 , 决不姑息!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捍卫国家法律尊严 , 新闻媒体的作用十分重要 。 在这里 , 也希望通过今天的新闻通气会和各位采访人员的报道 , 推动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 , 使每一位公民都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 , 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 形成人人遵法守法 , 自觉配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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