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红被“扫地出门”自己开直播竟被公司告了!公司:你违约,赔 1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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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 " 扫地出门 " 后 , 曾经在快手上拥有十几万粉丝的网红小甜(化名) , 靠着几个月积攒下来的直播经验 , 很快在新的直播间里又吸引了一众粉丝 。
正当人气与日俱增之时 , 一纸法院传票寄到了小甜手上 。 曾与小甜签了三年合同的传媒公司却以违约为由向她索赔 , 金额高达 100 万元 。
小甜不解 , " 明明公司把我踢出了工作群 , 把我开除了呀 。 " 近日 , 郴州安仁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判决 , 一审驳回了传媒公司索赔 100 万元的诉求 。
签约 3 年合同被培训成直播网红
2018 年 5 月 17 日 , 郴州市帝畅传媒有限公司与小甜签订了一份《帝畅传媒网红签约合同》 ,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 , 在合同期间由帝畅传媒全权代理小甜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 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 合同期限为 3 年 , 即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
合同签订后 , 帝畅传媒对小甜进行了专业培训 , 还给小甜在快手和火山小视频上拍摄了多个作品 , 同时提供网络直播条件 。
" 按照合同约定 , 未经帝畅传媒同意 , 小甜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录制歌曲、参加活动、提供照片 。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 100 万元整 。 " 帝畅传媒的代理人称 , 在公司宣传作用下 , 被告在短短的这个月时间粉丝增长到 13.6 万 , 直播收入增加到上万余元 。
为了证明公司对小甜的培养 , 帝畅传媒提交了《收款收据》和《公证书》等作为证据 。 " 帝畅传媒为了培养小甜 , 提升小甜的知名度 , 为她拍摄了 170 个作品(仅快手账号) , 让她在短短几个月内快手粉丝数量达到了 13.6 万 。 "
被踢出工作群后另起炉灶被告
小甜为什么会在签约 9 个月后 , 突然自己单独做直播?与别的 " 网红 " 成名后 " 单飞 " 不一样 , 小甜是被 " 赶 " 走的 。
小甜的离开 , 导火索是一次与单位负责人的争执 , 当时小甜才刚刚开始直播不到三个月 。 安仁县法院审理查明 , 2018 年 8 月 8 日 , 帝畅传媒的负责人在开会时与小甜发生争执 , 要求小甜离开公司 , 2018 年 8 月 8 日 19 时 57 分 16 秒 , 帝畅传媒把小甜移出帝畅传媒公司工作群 , 随后更换门禁密码 , 小甜不能进入公司及宿舍 , 同时帝畅传媒还更换了快手、火山小视频的账号密码 , 禁止小甜使用 , 之后没有再对小甜安排工作及培训 。
2019 年 2 月 22 日 , 在被单位踢出工作群 6 个月后 , 小甜在快手小视频上自己开设账号进行直播 。 小甜没想到 , 这一行为却让她成了被告 。 " 我觉得自己是被公司开除的 。 "
帝畅传媒认为 , 小甜从 2019 年 2 月 22 日开始在快手上私开账号 , 利用其在帝畅公司处学到的技艺拍摄、上传视频 , 截止 2019 年 3 月 29 日已发表作品 36 个 , 并私自进行直播 , 由此盈利 。
帝畅传媒认为 , 帝畅传媒与小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经纪合同 , 小甜在合同期内拒绝帝畅传媒安排的合理合法的工作任务 , 并私开账号开展公众活动、录制视频并予以发表 , 小甜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 。 请求法院判决依法判令解除《帝畅传媒网红签约合同》 , 依法判令小甜依约赔付违约金 100 万元 。
原告早已不再履行合同被告不构成违约
100 万元 , 对于年轻的小甜来说是笔巨款 。 签了三年合同 , 直播了三个月 , 到底小甜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安仁县法院审理认为 , 帝畅传媒与小甜签订的《帝畅传媒网红签约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法有效 。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本案中 , 2018 年 8 月 8 日 , 帝畅传媒负责人与小甜发生争执后 , 帝畅传媒把小甜移出工作群 , 更换快手、火山小视频的 ID 账号密码 , 并且没有再安排小甜工作及培训 , 小甜也已经离开了帝畅传媒公司 , 帝畅传媒与小甜签订的《帝畅传媒网红签约合同》已不能履行 , 帝畅传媒要求解除与小甜签订的《帝畅传媒网红签约合同》 , 法院予以准许 。
此外 , 由于帝畅传媒把小甜移出工作群 , 并更换快手、火山小视频 ID 密码及门禁密码 , 致使小甜不能进入公司正常工作生活 , 帝畅传媒这种行为实际上已表明其不再履行合同 , 因此 , 小甜离开帝畅传媒公司不构成违约 , 帝畅传媒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小甜违约 , 要求小甜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 , 也没有法律依据 , 法院不予支持 。
综上 , 安仁县法院一审判决帝畅传媒与小甜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签订的《帝畅传媒网红签约合同》予以解除 。 驳回帝畅传媒要求小甜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的诉讼请求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实习生雷诺 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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