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照料中心 北京84个街乡镇待建( 二 )

  近日 , 北京市民政局将本市养老服务相关扶持政策、服务标准和养老服务供需等进行了梳理并予以公示 。 根据公示 , 北京市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不同性质可获得政府给予的相应建设资助 。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 , 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援 。

  对新建、扩建具有护养功能的养老机构 , 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2.5万元的支援;对新建、扩建普通功能的养老机构 , 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2万元的支援 。 区(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1:1比例配套 。 对利用自有其他用途设施进行改建 , 且符合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条件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 按照改建投资总额的30%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予以补助(按床位折算 , 每张床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 区(县)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1:1比例配套 。 但租用他人现有设施改造成养老机构的 , 不在建设资金支援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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