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夏顺安等11人涉黑案提起公诉

  湖南夏顺安等11人涉黑案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7月5日讯 采访人员周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通报称 , 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夏顺安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于7月4日由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夏顺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长期在洞庭湖区违法修建矮围 , 打造“私人湖泊” , 严重破坏洞庭湖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加强对下塞湖区域的非法控制 , 组建“巡湖队” , 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 , 称霸一方;通过非法采矿、非法捕捞、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骗取贷款等手段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 , 攫取巨额非法利益 , 并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其“保护伞” , 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 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行贿罪追究相关被告人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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