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公安干警火眼金睛识假证,拘留3人没商量

(周铁钳 通讯员 崔晓飞 焦佳佳)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属于违法行为 。 现实生活中 , 有的人为了图方便省事 , 总想铤而走险 。 近日 , 一名特种作业车辆司机在使用伪造的通行证通过禁行路段时 , 被河南灵宝交警识破 , 伪造通行证的文印店店主和店员也一同受到处理 , 3人被灵宝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

河南灵宝公安干警火眼金睛识假证,拘留3人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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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河南省灵宝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长安路与富士路交叉口例行检查时 , 发现一辆水泥搅拌车司机持有的通行证与交警部门发放的有明显区别 。 经仔细辨认 , 执勤民警确认该证件属于伪造证件 , 交警大队将该案件移交尹庄派出所处理 。

6月30日 , 该局尹庄派出所副所长李孝东带领办案民警在交警大队的全力配合下 , 立即展开案件调查工作 。

现已查明 , 水泥搅拌车主李某庆为图方便 , 2019年5月下旬找到灵宝市老区一家文印店 , 通过店主布某红和店员许某乐伪造了2份《灵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禁行线路通行证》 , 后被交警查获 。 3人对实施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之规定 , 灵宝警方依法对李某庆行政拘留7日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之规定 , 灵宝警方依法分别对布某红、许某乐各处15日、10日行政拘留 。

目前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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