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车牌绑定驾照销分要实名? 公安部交管局辟谣
中新网7月5日电 针对今日头条平台“中国车视”账号发文称“公安部最新通告:8月1日起车牌绑定驾照 , 消分(注:应为'销')‘实名制’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今日辟谣称:目前 , 关于机动车与驾驶证绑定、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等方面无任何新规出台 , 依然按原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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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截图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并重新介绍了有关规定:
2018年2月 , 为了让群众通过互联网处理交通违法更方便 , 防范“黄牛”非法牟利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在原有可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 , 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
半年后 , 即2018年8月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 。 主要内容有:
第一 , 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途径 。
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 , 可前往交管部门业务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将该车辆备案到本人名下 。 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 (注:本人名下机动车 , 注册当并登录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后会自动关联 。 )
第二 , 备案后 , 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范围 。
1、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 ②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 ③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 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不满12分 。
2、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 在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基础上 , 可自助处理无记分交通违法 , 或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
第三 , 备案数量要求 。
1、每位驾驶人 , 最多可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 没有累积数量限制 。
2、每辆机动车 , 除车主外 , 最多可同时被3名驾驶人备案 , 也没有累积数量限制 。 (注:如果车主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 , 他的车同样可以备案到其他驾驶人名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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