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居住年限下调至3年

  新华社天津7月4日电(李鲲、王子涵)7月10日起 , 天津将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 , 将申请人在津居住年限从5年下调至3年 。

  4日下午 , 天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 推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10项措施 , 均从7月10日起执行 , 上述改革是其中的第一项 。

  据了解 , 近年来 , 为提升民生服务质量 , 天津不断放宽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的条件 , 对于在津居住的年满60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 , 从此前要求申请人子女户来津落户满10年以上 , 放宽到当前要求的申请人自身在津居住满5年以上 , 此次又将申请人自身在津居住年限进一步放宽到3年 。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学涛表示 , 近年来 , 老年人来津帮助子女照顾“隔辈人”的情况很多 , 他们在天津长期居住 , 不断放宽这一群体的落户限制 , 方便了他们的生活 , 让他们在天津居住得更加安心 。

  除了进一步放宽外省市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户条件 , 天津此次推出的人口服务管理新举措还有不少亮点 , 如调整返津政策 , 对曾经从天津迁出户口人员 , 取消了在津“合法稳定就业”要求的限制 , 只要在天津有住房且在津居住(办理居住证) , 本人就可以回津落户 。 此外 , 新举措还包括下放业务事权、简化核准权限等方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