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高空抛物"整治:法律和技术手段并重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高空抛物”咋整治(金台锐评))

  不久前 , 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的惨剧余波未平 , 南京又有一名10岁女童被高空抛物砸成重伤 。 不时发生这样的事 , 让人痛心 , 也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 引发人们的讨论和反思 。

  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 , 高空抛物或者高空坠物现象时有发生 , 危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 小到果核、塑料瓶 , 大到花盆、广告牌等 , 许多物件一旦在高空释放 , 就有可能变成伤害人的利器 。

  现实生活中 , 一方面 , 由于高层建筑年久失修或是结构设计、布局不尽科学合理等客观因素的存在 , 容易引发事故;另一方面 , 少数人缺乏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 随手丢弃物品 , 从而造成悲剧事件的发生 。

  事实上 , 高空坠物或是高空抛物 , 不仅仅关涉个人道德自律 , 还会突破法律的底线 。 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同时 , 基于公平原则 , 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 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 , 即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在司法实践中 , 因高空抛物或高空坠物被判罚等个案就极具警示意义 。 2017年 , 安徽蚌埠一男子将竹梯从7楼扔下 , 砸伤一名孕妇 , 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今年3月 , 广州一男子因曾从8楼随意扔下煤气罐、铁锤等物品 , 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获刑3年 。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违反法律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 司法个案警示我们 , 高空坠物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高空抛物致人死伤可能涉嫌犯罪 。

  相比于事后追责 , 人民群众更为关注是否有办法做好事前防范 。 在杭州一小区 , 街道为防止高空抛物 , 就在技防上进行探索 , 安装了47个特殊广角摄像头 , 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纳入拍摄范围 。 此举受到小区住户的支持 , 也引发网友的点赞:不仅方便追责取证 , 还能增加对高空抛物者的威慑性 。

  消除安全隐患 , 法律和技术的手段都必不可少 。 防范高空坠物 , 严控高空抛物 , 还需要采取精细化措施应对 , 把每一个安全环节做实做细 。 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 对高空坠物现象加以规制 , 比如面对旧楼结构老化、安全性差等问题 , 应该未雨绸缪 , 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

  安全无小事 。 日常生活中 , 相关社区和物业单位应加强管理 , 做好宣传 , 提高居民的安全防护意识;同时 , 每个公民都要自觉提升公共意识、法治观念 , 及时检查窗体、广告牌匾是否安全 , 清理阳台上的搁置物和悬挂物 , 避免发生意外 。 只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 , 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 , 人民群众才能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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