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路救基金垫付抢救费超11820万 丧葬费43.6万( 二 )

盐城路救办工作人员给采访人员讲了这样一个事例:去年在我市建湖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在该县一广场附近的道路上行走时被一辆电动三轮车碰撞,致颅脑严重受伤。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仅仅在医院预交了三千元。短短5天的时间里,抢救费已经高达5万余元,家里人面对医院的多次催款,想尽办法借款无果,王某家人陷入绝望中。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告诉王某家人可以向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建湖服务站申请救助基金。最终,王某家人通过紫金保险路救受理专员、办案民警以及医务人员的协助,顺利为王某申请到近5万元的抢救费用。

“目前,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从受理申请到垫付资金发放平均时间仅为1.9天。”盐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主任助理周洋告诉采访人员,道路救助基金是社会专项基金,用于帮助那些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陷入困难的家庭。只要符合条件,向当地的紫金保险路救服务站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无需向任何人缴纳任何费用。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救助资金已累计垫付超15亿元,惠及5万多个交通事故受害困难家庭。在抢救生命和化解矛盾中,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据路救办工作人员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这项制度是交强险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量的补偿。这项基金于2011年实施,对于基金运营,江苏借鉴国际经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紫金保险,从而实现政府转变职能、来承担实施企业承担社会职责、百姓受益“三者共赢”。从2011年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来,截至5月份,我市总共垫付抢救费11820.02万元,丧葬费43.6万元,帮助了4547个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家庭。

怎样申请,可垫付哪些费用

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垫付的内容有哪些呢?路救办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其因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受害人家庭特别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难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本人、受害人近亲属、被委托人、医疗机构、丧葬机构都可以作为申请主体来申请救助基金。

工作人员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和提供殡葬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殡葬服务机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救助网点申请垫付受害人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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