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补齐订金时放弃购车 10万元“预付款”咋变“违约金”?( 二 )

  然而在吴女士未补交订金时 , 已表示不想购买并要求退还诚意金 。 但销售公司以汽车已经生产为由拒绝取消交易 。 吴女士坚持要求退还诚意金 , 而某汽车有限公司认为此10万元应以违约金处理 。

  佛山市消委会从调解中了解到:10万元在新车销售合同中是以预付车款的表述支付的 , 但是又有“配额时间明确补订金30万元”的表述 , 合同中也没有明确分期支付的具体日期 。 按消费者的理解 , 10万元是诚意金 , 确定配置报价後补齐订金 , 双方才开始履行订制汽车的销售合同 。 而销售公司则赶在消费者交齐订金之前就开始了订制生产流程 , 造成订制汽车生产完成并到货 。

  律师:

  预付款不能等同於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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