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也坑!文昌女中介诈骗好友85万元,获刑6年半

  闺蜜在许多人眼中

  是共甘同苦的亲密朋友

  但在现实生活

  有人居然能对闺蜜下手

  文昌一女中介

  诈骗好友85万购房款

  获刑6年半

  文昌市法院近日审结一宗骗取闺蜜购房款案 。 陈某是在职房产中介 , 利用闺蜜许某信任 , 骗取许某购房款80多万元 。 文昌法院以诈骗罪 , 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 并处罚金12万元 , 责令其向许某退赔诈骗所得余款共计58万多元 。

  2018年5月初 , 陈某带许某到海口南大立交桥附近的一宿舍楼看房后 , 许某有意投资购买该房产 , 便嘱托陈某帮其与业主联系并办理购房手续 。 几天后 , 陈某称业主同意按88万元转让该房产 , 需预交2万元定金 , 许某便通过手机微信向陈某转账2万元 。

  一个月后 , 陈某又称业主需先行支付33万元解押房产证 , 2018年6月19日 , 许某再次向陈某支付33万元 。 陈某找他人模仿业主的姓名 , 签了一份解押房产证的收款收据 。 同年9月初 , 许某电话催问何时能交房 , 陈某称交清购房尾款 , 可在9月10日交房 。 2018年9月9日 , 许某再次向陈某转账支付50万元 , 称余款3万元再想办法筹款支付 。 因许某所转账支付的85万元均被陈某还账或消费挥霍 , 次日 , 陈某向许某说出实情 。

  许某以其被骗85万元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 考虑双方是闺蜜关系 , 许某提议公安机关给陈某一周时间筹款止损 , 期限届满后 , 陈某依旧没有筹款退赃 。 同年9月下旬 ,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对陈某采取强制措施 。

  在审理过程中 ,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冻结陈某账户资金147856.97元;陈某近亲属主动退赔12万元 , 并取得许某的书面谅解 。

  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 , 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利用其就任房产公司中介的身份及其掌握的房源信息 , 并利用与被害人熟识的关系 , 虚构房产转让信息 , 骗取被害人现金85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结合陈某具有自首及其亲属主动筹款退赔部分被骗款项等情节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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