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欠公公40余万不还成老赖 离婚后炫富被强执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老赖”抖音“炫富” , 违反限制高消费措施被强执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一对小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欠了父亲几十万不还 , 日前被法院列为“老赖” 。 执行法官发现女方被执行人在利用抖音“炫富” , 违反限制消费措施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今日(7月2日)从北京市通州法院获悉 , 经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目前40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

据介绍 , 老王于2014年11月向儿子小王及儿媳龚女士转账80多万元 , 后儿子儿媳将该笔钱转账给其岳母冯女士 , 冯女士将该笔钱用于理财 。 2014年、2015年期间 , 冯女士陆续偿还了10多万元 , 后再未还钱 。

因欠款一直未按期偿还 , 老王和儿子儿媳关系恶化 , 老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 通州法院经审理 , 判决小王及龚女士偿还老王借款 , 即两人各承担一半还钱义务 。 但在法律文书生效后 , 小王及龚女士未履行判决义务 , 老王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法官刘振介绍 , 该院立案执行后 , 依法向小王及龚女士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 但小王及龚女士并未履行债务 , 通州法院依法冻结小王及龚女士的银行账户 , 并对小王及龚女士采取失信及限制高消费措施 。 就在执行期间 , 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 。

刘振介绍 , 虽然法院对龚女士限制了高消费措施 , 但法官发现 , 龚女士在抖音上分享自己在外地的游玩视频 , 以及在高消费场所的视频 , 特别是前往澳门游玩的视频 , 她无视限高令进行“炫富”的行为严重挑战了司法权威 , 侵犯了申请人的权益 。 承办法官传唤龚女士到庭 , 向其核实情况 。

“她承认自己确实炫富 , 但辩解说不知道法院已对她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 不知道哪些行为是高消费 , 后来又说自己收到了法院相关法律文书 , 对限制高消费也了解 。 显然是前后矛盾 , 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 ”刘振介绍龚女士的这种行为既蔑视了法律的权威 , 又侵犯了老王的合法权益 , 后准备对龚女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 龚女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并且让亲属向法院交纳5万元案款 , 恳请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 ,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 老王不追究龚女士违反限高的行为 , 双方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 龚女士偿还40余万欠款 。

新京报采访人员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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