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涝调查:排水系统欠账太多 年均百余城内涝

  治理城市内涝政府勇于担当

  180多座城市年年暴雨年年内涝 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仍待完善

  编 者 按

  城市排水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 一部城市发展史 , 必然伴随一部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发展史 。 但在我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 , 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建设跟不上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 。 一旦汛期到来 , 大范围强降雨天气导致上百个城市年年内涝 。 内涝成为一种新的城市病 , 且经多年治理未能治愈 。

  年年暴雨、年年城市内涝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多年治理城市内涝有什么偏差?是否有可资借鉴的治理经验?今天 , 本报推出一组城市内涝相关报道 , 以回答上述疑问 , 敬请关注 。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 , 大量人口涌入城市 , 城市建设“先地上、后地下” , 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 尤其是排水系统欠账太多 , 一旦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 , 容易出现城市内涝

  治理城市内涝问题不是在短期之内可以解决的 , 是持久战而非速决战 , 也不是高成本的治灾投入可以迅速扭转的

  应该把城市内涝的治理责任依法压实给城市政府 , 具体怎么治理由城市政府决定 , 将基本的责任划分清楚地写入相关法规

  本报采访人员 陈磊

  进入汛期以来 , 我国大范围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 , 从南到北多个城市发生内涝 。 这种情况并非今年独有 。 根据水利部的数据 , 2010年至2016年 , 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0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 。

  为了解决我国城市内涝问题 , 6年前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提出 , “用10年左右的时间 , 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 同年颁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为防治城镇内涝灾害提供了法规依据 。

  但城市内涝问题至今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

  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的专家认为 , 从内涝的特点和产生原因来看 , 治理城市内涝问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 是持久战而非速决战 , 应该依法压实城市政府对于治理内涝的主体责任 , 由城市政府依法根据自身特点、财力保障编制排水防涝规划并严格执行 , 中央政府依法负责督促城市政府落实规划 。

  排水系统欠账太多

  年均百座城市内涝

  今年入汛以来 , 从南到北的强降雨天气 , 导致我国多个城市出现内涝 。

  6月6日 , 湖北省荆门市出现大暴雨 , 导致城区内涝严重 。

  6月10日 , 受持续性暴雨影响 , 福建省三明市的梅列区、三元区等两个区多处低洼地段被洪水淹没 , 全城内涝严重 。

  6月14日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突降大雨 , 致使全市多个区、县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  

  根据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的消息 , 截至6月16日10时 , 仅南方最近此轮暴雨导致的包括城市内涝在内的灾害已造成8省614万人受灾 , 88人死亡、17人失踪 。

  自2010年以来 , 年年暴雨 , 城市年年内涝 。

  2011年6月18日 , 湖北省武汉市遭遇持续大暴雨 , 城市道路积水严重 , 交通几乎瘫痪 , 如同“泽国”;2013年7月18日 , 云南省昆明市持续大到暴雨 , 包括盘龙江在内多条河流暴涨 , 无法行洪 , 导致全市多个地方内涝;2015年6月2日 , 江苏省南京市暴雨如注 , 雨量最大时1小时相当于全城倒下3.3亿吨水 , 当日南京市内涝严重 , 多处道路、隧道积水 , 水深及人腰 。

  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则从宏观上揭示着问题的严重性 。

  住建部资料显示 , 2007年至2015年 , 全国超过360个城市遭遇内涝 , 其中六分之一单次内涝淹水时间超过12小时 , 淹水深度超过半米 。

  水利部数据显示 , 2010年至2016年 , 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0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 。

  2017年 , 国务院还确定近年来内涝灾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60个城市名单 , 要求这些城市抓紧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实施方案 。

  在这份名单中 , 安徽上榜城市数量最多 , 达到14个 , 包括合肥、蚌埠、淮南等;湖北居次 , 有10个城市上榜 , 包括武汉、黄石、荆门等;湖南有9个城市上榜 , 包括长沙、益阳、常德等 。

  究其原因 , 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水利学报》主编程晓陶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说 ,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 , 大量人口涌入城市 , 城市建设“先地上 , 后地下” , 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 尤其是排水系统欠账太多 , 一旦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 , 容易出现城市内涝 。

  程晓陶认为 , “目前 , 整个内涝防治体系与现代化的城市发展需求不匹配” , 城市缺少现代化内涝防治体系 , 不仅是管网建设不足 , 包括蓄、滞、分、净、渗、调与河湖水系整治等综合性手段也缺乏配套 。

  治理内涝乃持久战

  政策法规尚待落实

  讨论城市内涝 , 有一个事件无法绕过去 , 那就是2012年发生在北京的“7·21”特大暴雨 。

  当年7月21日 , 北京市遭遇数十年未遇的强暴雨 , 多个低洼路段积水 , 城市内涝严重 , 160多万人受灾 , 其中79人死亡 , 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

  在程晓陶看来 , “7·21”特大暴雨事件的发生 , 成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对外发布的一个背景 。

  这份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通知要求 , 2014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 , 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 同时要求 , 健全法规标准 , “规范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

  2013年9月6日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发布 , 其中着重提到要建设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

  20多天后 , 也就是2013年10月2日 , 国务院公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以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 , 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 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 , 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

  城市内涝治理走上法治化轨道 。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介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出台缘由时说:“城镇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 暴雨内涝灾害频发 。 一些地方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 ‘重地上、轻地下’,重应急处置、轻平时预防 , 建设不配套 , 标准偏低 , 硬化地面与透水地面比例失衡 , 城镇排涝能力建设滞后于城镇规模的快速扩张 。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规定 , 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 , 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 , 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

  一个随之而来的疑问是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施行至今已经5年有余 , 为何多个城市还是年年内涝?

  在程晓陶看来 , 首先要明确的是 , 治理城市内涝问题不是在短期之内可以解决的 , 是持久战 , 不是速决战 , 也不是高成本的治灾投入可以迅速扭转的 。

  “世界经验表明 , 人口城镇化水平要达到70%以上才进入相对平衡状态 。 所以我国未来(城市)内涝的压力还会加大 。 ”程晓陶说 。

  1998年年末 , 我国人口城镇化水平为30%;2018年末 , 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为59.58% , 距离70%人口城镇化水平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

  程晓陶认为 , 年年治理年年内涝的另一个原因在于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 尤其是一些城市并没有依法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严格落实 。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林鸿潮告诉采访人员 , 目前 , 包括《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内 , 为城市政府治理内涝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 , 不能说城市政府治理内涝的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关键在于落实不够 。

  林鸿潮认为 , 城市内涝严重与整个城市的规划不合理有很大关系 , 不论是规划理念 , 还是规划基础设施 , 都有问题 。 因此 , 要彻底解决城市内涝需要“伤筋动骨” 。

  程晓陶还观察发现 , 有关部门这几年的主要精力在推动建设“海绵城市” ,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此前的城市内涝治理思路 。

  “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雨洪管理概念 , 即让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 , 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

  程晓陶分析说 , 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开始以后 , 有关方面发现改造排水系统非常难 , 比如地底下不是只有排水管 , 还有供水管、供电线路、网络线路等 , 地下没有那么多空间 , “海绵城市”建设思路应运而生——通过城市里的雨水调节池、下沉式绿地等方式 , 把地表径流留住 , 这样就不用改造地下管线 。

  但程晓陶认为 , 这种城市建设的指标并不足以应对持续强降雨 , 实践证明也并不能彻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

  压实城市政府责任

  推动完善城市规划

  那么 , 怎样才能走出年年暴雨、年年城市内涝的怪圈?

  程晓陶认为 , 治理城市内涝 , 还要回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来 , 把治理城市内涝的责任依法压实到城市政府的头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落实地方责任 。 “各地区要把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的紧迫任务 , 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 , 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 , 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更是明确了责任追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 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 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 ,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被处分 。

  今年入汛前 , 也就是2019年3月 , 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印发通知 , 要求强化排水防涝安全责任制度 , 切实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 , 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

  采访人员搜索公开资料发现 , 2013年以来 , 鲜有城市政府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城市内涝被问责 。

  林鸿潮分析说 , 城市政府治理内涝责任不好落实的原因有两个 , 一是城市内涝有自然灾害的因素 , 所以最终都可以将原因落到自然方面;二是从应急管理方面来说 , 实践中的追责往往与造成严重后果挂钩 , 城市内涝一般不会因人为因素造成严重后果 , 一般不涉及问责问题 。  

  林鸿潮还认为 , 仅通过依法追究责任的方式问责 , 解决不了城市内涝问题 。 需要巨大的财力投入和详细的施工规划 , “短期内不能期望通过问责方式作为解决城市内涝的主要路径 , 也不能每年内涝 , 每年问责一次城市政府行政首长 , 实际上城市行政首长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 他建议 , 在立法上 , 可以适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 依法推动城市规划的完善 , 推动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

  程晓陶同样认为 , 压实城市政府的责任不能以现在这种行政考核、绩效考核的方式 , 而应该把城市内涝的治理责任依法压实给城市政府 , 具体怎么治理则由城市政府决定 , 将基本的责任划分清楚地写入相关法规 。 在相关法规完善后 , 中央政府则依法对城市政府执行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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