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男子捡到一部手机后,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

捡到他人遗失物品是常有的事儿 , 只要归还失主就可以 , 并不触犯法律 , 但是今年4月份 , 尉氏籍一男子无意中捡到一部他人遗失的手机后 , 却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了 , 该男子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呢?

2019年4月30日晚 , 尉氏县南曹乡的李某(男 , 27岁)在南曹街一饭店吃饭时 , 无意中捡到一部他人遗失的手机 , 该手机并没有设置开机密码 , 在把玩手机时 , 李某查看到该手机微信钱包中存有8000多元现金 , 顿生贪念 , 由于不知道微信支付密码 , 无法进行转账支付等操作 , 随后 , 李某想到在超市、店铺购物消费时不需要输入支付密码 , 只出示付款码就能支付 , 第二天 , 李某拿着捡来的手机来到尉氏县城 , 在超市等地方消费了2800余元 。

尉氏男子捡到一部手机后,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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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 手机失主刘某发现自己微信钱包内的钱被人盗刷后 , 立即到尉氏县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报警 , 办案民警迅速介入调查 , 经过视频追踪 , 最终锁定嫌疑人李某 , 办案民警与李某联系沟通后 , 李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了 , 6月2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拾金不昧是我国传统美德 , 但是像李某一样拾到他人财物 , 非但不主动归还 , 还盗刷他人钱财 , 就太不应该了 。 目前 , 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来源:平安开封

尉氏事儿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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