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小伙仿售发令枪一审获刑11年半 二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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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581天后 , 26岁的残疾小伙马欢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 ,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 对此结果 , 马欢以无罪为由提起上诉 。

2019年3月24日 , 红星新闻独家报道此案 , 引发关注 。 (点击查看红星新闻之前相关报道)

6月24日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 , 发回重审 , 理由是“一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

残疾小伙仿售发令枪一审获刑11年半 二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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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欢

  一审判决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文书显示 , 马欢明知同案人将其生产出售的枪支散件 , 用于改装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制式枪支 , 仍大量生产 , 数量达到342个 , 折算为11套成套枪支散件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 。

红星新闻注意到 , 知悉一审判决结果后 , 马欢在《刑事上诉状》中曾提出多个上诉理由:上诉人并不明知自己生产的发令枪散件可以改装为枪支;整枪不是枪 , 拆开即为枪;同一送检人、同一检材、同一鉴定机构 , 结论各异;当地比对物证申请被法庭否定 , 一审判决程序违法;一审法院剥夺了上诉人提出的重新鉴定权……

马欢的辩护律师黑龙江长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贵祥告诉红星新闻 , 涉案发令枪枪管和枪身为一体 , 材质为生铝铸造 , 枪管为实心 , 不能发射任何弹丸 。 其中 , 枪身、转轮、扳机、击锤均为模具铸造 , 此发令枪只能听响作为儿童玩具使用 , 其铸铝材质决定其不易于改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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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款发令枪枪管为实心 , 不能发射任何弹丸

警方搜获2支完整转轮发令枪

马欢因何走上仿制发令枪的道路?

马欢的姐姐马静(化名)告诉红星新闻 , 马欢系山东平邑人 , 16岁时辍学务工 。

2012年7月26日 , 在山东临沂某板材厂打工时 , 马欢不慎被剪板机切掉左手四个手指 。 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一份编号为临劳鉴(2013)136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显示 , 马欢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7级(1级最高) , 无生活自理障碍 。

马欢的姐姐马静(化名)告诉红星新闻 , 制发令枪 , 赚点小钱 。 2016年 , 马欢仿制成功 。 马欢仿制的发令枪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售卖 。

马静回忆 , 马欢最早卖发令枪的时间约在2016年年中 , “一开始太粗糙了 , 需要调试 , 有很多零件是废品 , 很难组合在一起 。 卖的时候都是公开卖 , 没藏着掖着” 。

一天 , 一个微信名为“飞鹰户外”的人添加马欢 , 要购买发令枪 。

马欢原本以为这是一次普通的交易 , 不料 , 在几个月后 , 他因此卷入一起涉枪刑案——在这起案件中 , 有检材被鉴定为枪支 , “飞鹰户外”是涉案人员之一 。 马静称 , “有人说 , 这支枪是由我弟弟的发令枪改造而来 , 所以警察才追到了源头 , 但其实不是 , 他们买卖那支枪时 , 我弟弟的发令枪还没仿制成功” 。 马欢卷入其中 。

2017年8月2日晚8时 , 在山东临沂某火锅店内 , 马欢被抓获 。 同时 , 在其加工作坊内 , 警方搜获2支完整转轮发令枪、92个转轮、135个击锤、115个扳机、1315个其他零件 , 还有部分物品 。

最终 , 这些配件中有342个被鉴定为枪支散件 。

残疾小伙仿售发令枪一审获刑11年半 二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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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撤销原判 , 发回重审 

  重审最大诉求:当庭比对物证

红星新闻注意到 , 2017年9月8日 , 莆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文书显示 , 将从马欢处扣押的各10个弹轮、扳机、击锤 , 与涉案的自制转轮枪支相应配件互换 , 枪支可正常击发 。 最后 , 这些配件均被鉴定为枪支散件 。

但2017年10月17日 , 莆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委托不予受理通知书》显示 , 警方将马欢持有的疑似枪支的整枪及握把、枪身扣件、枪身、弹簧等配件送检 , 因不具备鉴定条件 , 未予受理 。

城厢区人民法院曾在一审判决文书中对此作出解释:两次送检的并非同一批检材 。

但马欢的姐姐马静认为 , 第二次送检中包含了马欢仿制的发令枪整枪及其他配件 。

马欢辩护律师王贵祥及马欢的亲属均对首次鉴定结果提出质疑 , 他们认为 , 马欢所产配件与已被认定为枪支的检材的配件无法完成互换 , 哪怕完成 , 也不能正常击发 。

因此 , 庭审时 , 王贵祥曾代马欢申请当庭比对物证 , 但被拒 。 城厢区人民法院在判决文书中解释 , 鉴定过程及检材的测量数据在鉴定文书中均有载明 , 法律并无规定鉴定人必须当庭重现鉴定过程 , 法庭也不具备枪支实验的条件 。

在一份反应材料中 , 王贵祥称 , “这起案件 , 如果鉴定人不出庭 , 公诉人就输了;如果鉴定人出庭了 , 但不能把物证带来 , 公诉人也输了;如果鉴定人把物证带来 , 但不能与已被认定为枪支的检材的配件实现互换 , 公诉人也输了” 。

马静告诉红星新闻 , 到底能不能实现互换?如能击发枪口比动能是多少?有没有致伤力?这一切唯有当庭比对物证才能知晓事实真相 。 马静及马欢的辩护律师王贵祥称 , 重审时 , 将递交再次鉴定的申请 , “最大的诉求是 , 希望法院当庭比对物证”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王春 图据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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