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 冒名登记公司将入失信黑名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 。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今天下午表示 , 对冒名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 , 被撤销登记的 , 所涉公司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下发《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 。 据介绍 , 在营商环境得到优化的同时 , 一些不法分子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 , 干扰了正常的公司登记注册秩序 , 社会高度关注 。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于军说 , 目前全国登记的公司大约3600多万户 , 接到的涉及冒名登记方面的投诉有2.9万件 , 占比0.08% 。

  “对于冒用他人名义 , 通过以提交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行为 , 必须强化信用惩戒 。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常宇表示 , 对于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群众撤销冒名登记的反映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负责 。 登记机关应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包括被冒名登记时间、具体登记事项、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 。 公示期45日 。 同时 , 登记机关要通过查阅冒名登记行为涉及的档案材料 , 对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 对冒名登记基本事实进行调查 , 并根据需要征询公安、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意见 。 登记机关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 , 并据此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 。

  常宇表示 , 市场监管总局将建立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 。 登记机关负责将冒名登记的直接责任人录入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 , 对再次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或作为登记申请人的 , 可以进行严格审查 。 对虚构事实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 , 逃避债务、偷漏税款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 登记机关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 并实施信用惩戒 。 对冒名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 , 被撤销登记的 , 所涉公司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此外 , 冒名登记被撤销后 , 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停止执行 。 登记机关应及时更新数据 , 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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