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处罚散播动物传染病谣言行为 最高可罚百万台币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 台当局“行政院”院会27日通过“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 草案新增规定 , 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有关动物传染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 , 违者最高可罚100万元(新台币 , 下同) 。 法案后续送立法机构审议 。

  台“农委会”说明 , 非洲猪瘟、口蹄疫等动物传染病影响民生经济 , 本次修法新增规定 , 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有关动物传染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 , 违者可罚5万到100万元 , 并可限期要求改善 , 若不改善 , 可按次处罚 。

  草案并强化出入境动物检疫的管制 , 为了避免应实施检疫物经由网购平台贩卖及输入 , 增加动物传染病随货品运送散布的风险 , 草案规定 , 广告刊登者、平台提供者、应用服务提供商或电信事业 , 应加注倡导防疫的警语;且应保存刊登者、贩卖者或订购者个人资料 , 或定期提供给输出入动物检疫机关 , 以及限制接取、浏览或移除相关网页内容 。 违者可罚3万到15万元 。

  草案也赋予邮件收件人义务 , 增订收件人接获邮递寄送输入的应检疫物时 , 应送交检疫机关销毁处置;应检疫物未完成检疫前 , 未经输出入动物检疫机关核准 , 不得擅自破坏包装或移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