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儿童被性侵”系编造 律师:造谣者最高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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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儿童被性侵”系编造 律师:造谣者最高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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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贵州公安微博消息 , 6月27日 , 在天津公安机关的支持下 , 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 。

  初步查明 , 网上传播的“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 , 均为他从网上收集 , 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 , 信息系其编造 。 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目前 , 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 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律师解读——

  造谣传谣 , 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对于贵州幼儿性侵案件涉及传播虚假信息的事件 ,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文骋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首先 , 若要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 行为人应主观上存在编造或者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 其次 , 还要看上述行为是否已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 。

  赵文聘表示 , 在网传截图中可以看出微博用户“VictoriaGuy”向“举报人”的微博私信中爆料 , “举报人”再向微博大V进行举报 。 “爆料人”所陈述幼儿性侵交易表述以及相关图片中是否存在“恶意捏造”或“移花接木”的情形 , 以及“举报人”是否明知为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上进行传播 , 都应当予以核实 。 若查实行为人系主观故意的 , 无论是故意编造虚假的信息进行传播 , 或是明知是虚假的信息而进行传播的 , 都构成犯罪行为 。

  若虚假信息最终造成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 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造成严重后果的 , 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至于民事责任方面 , 赵文聘认为 , 目前尚不能看出网传举报内容针对任何个人或具体实际的某幼儿园、福利院机构 , 但截图中仍可见“风车幼儿园”及陈某等名称 , 如果查明为虚假内容 , 且已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 , 受害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 , 恢复名誉 , 消除影响 , 赔礼道歉 , 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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