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入职不得测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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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入职不得测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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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客户端6月27日电(李金磊) 北京市人社局等27日下发通知 , 要求引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 , 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 ,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 , 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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