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家三口参与贩毒 夫妻两人被判死刑

  羊城晚报讯 采访人员董柳 , 通讯员黄燕丹、林武欢报道:25日上午 , 广东揭阳中院对梁某胜等12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公开宣判 , 7人被判死刑 , 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无期徒刑等 。

  2017年 , 广东边防总队接到举报 , 称有一个广西籍的贩毒团伙和一个惠来籍的贩毒团伙互相勾结 , 从广西运送海洛因到揭阳贩卖 。 专案组在2017年展开收网行动 , 一举打掉以梁某胜、庄某鹏为首的两个团伙涉案人员 。

  据了解 , 该案件12名被告人中 , 庄某鹏(男 , 1970年生 , 惠来人)、唐某云(女 , 曾用名农某梅 , 1971年生 , 惠来人)为夫妇 , 庄某徐(男 , 1992年生 , 惠来人)为两人之子 。 庄某贞(男 , 1972年生 , 惠来人)与农某结(女 , 1976年生 , 广西人)夫妇是唐某云的妹夫、妹妹 。 在庄某鹏的组织下 , 家人、亲戚都走上了贩毒不归路 , 其中庄某贞、农某结在庄某鹏夫妇的安排下 , 多次到广州运输毒品到惠来;而庄某徐则在父母的安排下 , 多次为毒品交易转账 。

  法院查明 , 被告人庄某鹏自2015年下半年到2017年7月被捕前 , 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 , 交易量大;2017年1至4月期间 , 被告人唐某云与“肥妹”交易4次毒品海洛因 , 毒资以现存方式付给“肥妹”140万元 , 由庄某徐转账给“肥妹”247万元 , 由庄某徐的妻子转账给“肥妹”20万元 , 共407万元 。

  法院判决12人中的梁某胜、庄某鹏、唐某云、陈某雄、庄某贞、农某结、农某培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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