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溺亡 家属状告水库管理处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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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溺亡 家属状告水库管理处败诉

法院审理认为关联方无责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楚天都市报讯(采访人员孙婷婷通讯员张本立)男子黄某(化姓)和友人一行五人到木兰湖边某饭庄吃饭 , 饭后下湖游泳 , 黄某不听饭庄相关人士的劝告 , 拒绝穿救生衣下水不幸溺亡 。 随后 , 黄某家人将饭庄、黄陂区旅游发展委及水库管理处告上武汉市黄陂区法院 , 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采访人员昨日了解到 , 法院驳回了黄某家人全部诉求 。

  黄某是武汉某公司员工 , 其妻和木兰湖某饭庄经营者的女儿许女士认识 。 2018年6月15日 , 黄某的妻子和许女士微信聊天 , 称过两天带着家人和朋友到许女士家的饭庄吃饭、游玩 。 黄某之妻又询问木兰湖是否可以游泳 , 许女士说每年来饭庄吃饭和游泳的游客都很多 , 但是木兰湖有警示标志 , 明确不能下水游泳 。

  两天后 , 黄某和妻子还有友人一行5人来到饭庄 , 饭后黄某一行人决定下水游泳 , 许女士提醒游泳必须穿救生衣 , 还向5人提供了救生衣、泳镜等游泳装备 。 5人之中只有黄某没有穿救生衣 , 许女士说 , 她两次劝黄某穿上救生衣 , 黄某说会游泳坚持不穿 。 5人一起下水 , 约2个小时后 , 同伴发现黄某不见了 。 经多方寻找 , 许女士父亲在水底找到了黄某 , 这时黄某已经昏迷 , 同行人员实施简单的抢救措施无果 , 黄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事后 , 许女士前往医院给了3000元慰问费 。

  2018年7月 , 黄某的家属状告许女士、黄陂区旅游发展委和水库管理处 , 黄陂区法院立案受理 。 庭上 , 黄某家属承认黄某会游泳 , 但他们认为 , 许女士在沟通过程中告知可以游泳、划船 , 饭庄一方面经营饭店 , 一方面提供游泳装备 , 饭庄实际上是此次游泳组织者 , 而黄陂区旅游发展委和水库管理处作为管理者 , 均应承担责任 。

  法院审理认为 , 案件双方争议焦点是 , 黄某溺水身亡是否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 饭庄是从事餐饮业务的小型餐馆 , 黄某在饭庄用餐后自行前往木兰湖游泳时 , 饭庄曾提醒黄某游泳应当穿救生衣 , 但黄某并没有听劝 , 饭庄已经在经营餐饮活动过程中 , 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 并无过错 。 黄某的死亡与黄陂区旅游发展委及水库管理处并无关联 , 两家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 因此 , 法院驳回黄某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 案件诉讼费2000元由黄某家属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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