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起湖南将实施 企业职工养老险省级统筹

  本报采访人员 孟 珂

  人社部官网显示 , 从今年7月1日起 , 湖南省将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 , 通过建立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考核奖惩机制 , 解决全省范围内基金缺口结构性矛盾 , 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 , 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 。

  湖南省人民政府已正式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 通知规定了全省统一参保范围和条件、缴费比例和基数、违规参保的界定与处理、退休时间的规范和处理等政策 , 明确今后市县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地方政策 。 通过统一政策 , 实现全省各类参保对象平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公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增强制度的公平性 。

  与现行政策相比 , 除已实施过渡费率试点政策的企业外 , 其他参保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6% , 原执行不同单位缴费比例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已停产的国有困难企业 , 自2019年7月1日起均按16%的单位缴费比例执行;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统一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 , 不再采用双基数对比(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对比)、就高取数的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准值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 不再限定在缴费基准值的60%和100%两档 。 对于国有农垦企业农业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 , 给予3年过渡期 , 过渡期内 , 个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准值的40%核定 , 2022年开始执行全省统一的缴费基数核定政策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