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杀妻案一审判死缓,受害人父母或继续申诉( 四 )

一审宣判后 , 王平家属不服法院判决 , 于6月13日向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抗诉申请书 , 希望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 判处被告人李磊死刑立即执行 。 6月17日 ,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抗诉决定 。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在该院出具的《不抗诉理由说明书》中看到 , 检方认为 , 一审法院的量刑符合刑法的规定 。 判决既考量了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 , 被告人李磊有自首情节且李磊与王平有两名年幼的女儿等法定、酌定的从轻情节 , 也考虑到本案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以及被告人李磊作案手段残忍等法定、酌定从重情节 , 最终的量刑是综合考虑本案所有量刑情节得出的结果 。

同时该院还指出 , 我国一直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 , 对于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 , 有自首情节的案件 , 一般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就本案的情况 , 依照我国的刑事政策 , 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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