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KTV纵火案被告人二审维持死刑,因表白遭拒放火致18死

  曾致18死4伤的广东清远KTV纵火案有了新的进展 , 广东省高院日前发布消息称 , 放火者刘纯露一审被判死刑后 , 二审已驳回其上诉 , 维持原判 。

  2018年4月24日零时30分 , 清远英德市茶园路的一所KTV发生火灾 , 一辆摩托车输油管被人拔掉并点燃 , 汽油发生猛烈燃烧 , 火势迅速蔓延至KTV整个大厅 , 将大厅及门口的木门、摩托车等物品引燃 。 现场共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 , 1人轻微伤 , 以及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

  随后 , 清远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刘纯露有重大作案嫌疑 , 并发布通告悬赏20万元捉拿在逃犯罪嫌疑人刘纯露 。 当日10时50分 , 刘纯露被警方成功抓获 。

  2018年8月16日 , 该起纵火案在广东英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8年4月23日 , 被告人刘纯露与朋友黄某、何某、吴某来到广东省英德市英城茶园路的一娱乐厅(KTV)唱歌喝酒 。 期间 , 刘纯露进入同楼层的另一厢房内 , 向一女服务员张某表白遭拒 , 心生怨恨 , 随后又与邓某明谈买卖灵芝生意时 , 被邻坐的邓某某打岔而导致交易不成 , 心生恼怒 , 扬言要放火烧掉KTV 。

  次日凌晨0时30分许 , 刘纯露来到该KTV一楼大厅 , 将停放在该处的自用摩托车输油管拔掉 , 致油箱内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 。 同行的黄某、何某见状阻拦 , 但刘纯露不顾阻拦 , 又冲进KTV一楼大厅 , 用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汽油 。 汽油发生猛烈燃烧 , 火势迅速蔓延至KTV整个大厅 , 将大厅及门口的木门、摩托车等物品引燃 。 刘纯露放火后逃离现场 。 现场被烧毁物品的价值(不含无法评估的物品)为人民币228900元 。

  2018年9月11日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纯露放火案进行公开宣判 , 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刘纯露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一审判决后 , 被告人刘纯露提起上诉 。

  2019年6月18日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 , 该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并对刘纯露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此前本案争议的焦点是 , 刘纯露归案后 , 配合侦查机关查清案件事实 , 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 在量刑时是否应予以体现?对此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林铠芳表示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 , 被告人刘纯露犯放火罪 , 其因个人琐事不满而放火 , 性质极其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罪行极其严重 , 应当判处死刑 , 其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

  林铠芳认为 , 广东高院从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 , 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 , 从重从快地惩罚了犯罪 。 刘纯露为泄私愤 , 而罔顾他人生命 , 故意纵火 , 其一时冲动 , 顷刻让18个无辜的人失去宝贵的生命 , 给18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和不幸 , 罪行极其严重 , 罪行令人发指 , 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仍不足以平民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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